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与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的投标截止时间不一致事宜,作出如下澄清。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本补遗书内容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不一致,以本补遗书为准。
1、原招标文件书面载明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5时00分。
2、中交招采网系统设置的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日 15时02分。
3、现统一明确:原招标文件书面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有误,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以系统设置时间为准,即:2026年10月15日 15时02分。请各潜在投标人按该截止时间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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