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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项目名称:2025年-2027****点击查看管理局帮办代办服务项目1包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点击查看集团****点击查看公司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里21号2号楼3楼
成交金额:112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2025年-2027****点击查看管理局帮办代办服务项目1包 服务范围:****点击查看中心,开展企业营业执照免费帮办代办服务。 服务要求:****点击查看中心市场监管局窗****点击查看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点击查看**社及各类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登记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服务时间:两年(1+1年) 服务标准:供应商要自觉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管理,对采购人提出的合理要求要接受并执行。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胡才青、王常慧、张智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2、成交供应商业绩:(1)**区企业开办帮办代办项目;(2)委托服务协议(**朗姿韩亚);
3、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优拾****点击查看公司:未提供2×②中学信网截图复印件或扫描件。
4、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质疑和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九华北路789号
联系方式:0553-****点击查看957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渡春路1号
联系方式:158****点击查看16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艳
电 话:158****点击查看16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