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81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3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810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3条
立即监控
****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项目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项目第三方检测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6月24日
开标日期:2026年7月14日
****点击查看大学****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项目第三方检测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点击查看开发区花园大道369号****点击查看研发中心B区
投标报价:14.30元/平方米
质量:合格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工程结算审**束止(约630日历天)。
备注说明:详见附件
招标人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大学
地址:**市**路9号;**梅山路81号
联系人:付工
联系方式:0551-****点击查看6906
招标代理名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点击查看广场A座17-20层
项目负责人:袁成
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1948
公示期:2026年7月15日至2026年7月2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袁成,联系电话:151****点击查看1948。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市****点击查看管理局督查处提出投诉,联系人:常工,联系电话:0551-****点击查看3680。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告。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