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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点击查看管理局关于印发2025年**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点击查看)文件,我局计划开展2025年**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计划目标抽检任务量为239批次的食用农产品,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此项抽检检测工作,现诚邀具有项目经验、业务资质的检测机构前来报价。
一、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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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2025年**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
(一)项目内容:重点对辖区内所有销售7个食品亚类239批次重点品种的经营企业开展抽检检测工作。
(二)项目预算:项目预算经费在18万元以内。预算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了实施抽检所需的购样费、检验费、邮寄费、油费、差旅费、税金等所有环节可能产生的费用。
四、工期
自确定承检机构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前出具所有检测报告。
五、资金来源
2025年抽样检测经费和2025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
六、评价方式
根据各报价单位的报价情况,并参考各报价单位各方面的评价,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讨论研究,以符合条件性价比最优为原则综合考虑确定最终承检机构。确定承检机构的结果通过电话或公告、邮件等方式告知承检单位。
七、结算方式
2025年4月15日前与承检机构签订委托抽检协议,在2025年6月25日前,承检机构完成96批次计划抽样任务数量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委托单位凭承检机构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向承检机构支付合同费用总金额的40%;在2025年9月30日前,承检机构完成239批次计划抽样任务数量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委托单位凭承检机构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再次向承检机构支付合同费用总金额的40%;在2025年10月31日前,承检机构将完成的各类抽检任务按要求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系统,委托单位进行验收,在验收完成的15个工作日内,委托单位凭承检机构开具的正式有效发票向承检机构支付合同费用总金额的20%。
八、报价须知
(一)报价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合规的检测资质,须具有:CNAS认可证书、公司开户许可证、CMA资质认定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二)报价单位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10月至今任意3个月以上的缴纳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报价单位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点击查看总局”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或打印结果,加盖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出后至公告截止时间内。)
(四)报价单位需同时提供以下材料:报价单位2023年和2024年承接的食品安全服务项目表原件(附件3)、CNAS认可证书、公司开户许可证、CMA资质认定证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项目报价原件(报价单位按照附件“2025年**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项目”的格式报送),以上材料均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双方签订委托检测项目协议后,承检机构必须在每个样品接收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合法有效的检验报告;
(六)请参与报价的单位参考附件1、附件2的抽检品种批次及检验项目进行报价。
九、报名期限
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7日,5个工作日。
十、有关说明
如有未尽之处,以《中华人民**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点击查看管理局下发的相关文件中指定的检验项目、检验方法、判定标准和技术规范等实施检验检测和结果判定为准,不得随意删减变更检验项目、不得随意更换检验方法、抽检数量、品种等事项。
十一、报名邮寄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点:**省**县石碌镇环**一路23****点击查看管理局
邮编:572200
项目联系人:林文
联系电话:0898-****点击查看6636。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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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