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涪陵区清溪镇平原村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关于为【涪陵区清溪镇平原村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公开选取【招标代理】机构的公告

发布于 2026-08-17

招标详情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联系人37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可引荐人脉83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历史招中标信息919条

立即监控

本单位近五年检测类项目招标2次,合作供应商1个,潜在供应商0
查看详情 >
项目名称 **区清溪**原村基础设施完善工程
采购人 ****点击查看
投资审批项目
项目规模 投资额(¥****点击查看000.00元)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市**区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所需服务类型 招标代理
服务内容 1、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2、代理人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招标代理业务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并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班子成员; 3、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4、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5、代理人应对招标工作中应由代理人完成相关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6、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7、代理人不得接受与本合同工程建设项目中委托招标范围之内的相关的投标咨询业务; 8、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9、因代理人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 10、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代理人不承担责任; 11、代理人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委托人同意,代理人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中介机构要求 以采购公告为准
资质(资格)要求 需中介机构具备其中一项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其他要求说明
服务时限及说明 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服务金额 ¥5000.00元
金额说明 包干价5000元,费用参考涪财政发【2020】327号文件
选取方式 直接选取
需规避机构
规避原因
选取时间 2026-08-20 09:00:00
资质备案要求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点击查看()
监督举报电话
备注
采购需求书下载 **区清溪**原村基础设施完善工程招标代理需求公示.jpg
附件(1)
涪陵区清溪镇平原村基础设施完善工程招标代理需求公示.jpg
下载预览
项目情报
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查看完整分析
本单位近五年检测类项目共招标过 2 次; 共合作检测供应商 1
上次中标企业上次中标企业: 重庆****公司
查看完整分析
核心业务: 检测服务, 中标 111次, 占比 100.0%
重点地区: 重庆, 中标 110次, 占比 99.1%
中标业绩: 上一年中标 32 次, 中标金额 373.49
潜在竞争对手潜在竞争对手: 共 0 个, 其中与甲方合作关系紧密的 0
查看完整分析
该项目暂未找到相关数据,中标机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