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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台曳引式电梯技术性鉴定服务项目为院内自主采购项目,采购人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本项目采用院内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与本次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两台曳引式电梯技术性鉴定服务项目
(二)项目地点**省**市**区沙冲南路25号,****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内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针对院内投入使用的两台曳引式电梯开展全面技术性鉴定工作,依据国家现行特种设备相关规范、标准,对电梯整机性能、安全部件、电气系统、曳引系统、控制系统、制动系统等关键部位及运行状态进行专业检测、核查、研判,排查设备安全隐患,评估设备运行安全性、合规性及使用工况,出具合法有效的技术性鉴定报告,为电梯后续使用、维保、改造或处置提供权威技术依据,保障院内特种设备安全合规运行。
(四)采购范围包含两台曳引式电梯现场勘查、技术参数核验、整机及部件技术性检测、安全性能评估、隐患排查分析、技术合规性判定、编制技术性鉴定报告书、答疑报备、配合院内核查等全部相关服务内容,确保鉴**果真实、准确、合规,报告具备法律效力及行业认可度,完全满足特种设备监管及院内安全管理要求。
(五)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现场检测、鉴定工作,并提交完整、合格的正式技术性鉴定报告(含纸质版、电子版全套资料)。
(六)质量标准严格遵循《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TSG T7001-2023)、《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核准规则》(TSG Z7005-2022)等国家及行业现行规范、标准、规程开展鉴定工作,鉴定流程合规、数据真实准确,出具的鉴定报告符合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相关要求,可作为电梯安全评估、备案、整改、运维的有效技术文件。
(七)限价:报价不得超过5000元/台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供应商须同时满足以下全部资质、信誉、履约能力要求,缺一不可,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供应商取消本次谈判参与资格:
(一)主体资格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点击查看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承担本项目全部服务工作的民事责任能力。
(二)专项资质(核心硬性要求)供应商****点击查看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且核准项目包含TC(电梯检测)项目,证书合法有效、在有效期内,具备独立开展电梯技术性检测、鉴定的法定资质,严禁无资质、超资质范围承接本项目。
(三)人员资质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现场检测、鉴定技术人员须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具备丰富的电梯检测、技术鉴定相关从业经验,能够熟练完成本项目全部检测鉴定工作,保障服务质量及成果合规性。
(四)信誉要求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供****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3. 近三年内无重大特种设备检测鉴定质量事故、无行业行政处罚记录、无弄虚作假、违规出具检测报告等不良从业记录,无履约违约记录。
(五)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不允许分包、转包,成交后须独立完成全部鉴定服务工作。(提供承诺函)
四、报价文件要求
请有意向的服务商按以下内容按顺序提交报价文件(一式一份、报价文件须密封,封口处加盖公章,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文件”及服务商名称且报价不得超过5000元/台):
(一)报价函(需明确该报价为整体包干价,报价包含人工费、保险费、税费、管理费等所有相关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人本人参与)(加盖公章)。
(四)满足本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要求的相关文件(加盖公章)。
(五)服务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安排
(一)递交截止时间
2026年9月20日10时00分(**时间),逾期递交、未按要求密封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二)递交地点 **省**市**区沙冲南路25号,****点击查看四号楼四楼小会议室。(三)谈判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地点同文件递交地点。供应商须委派授权代表准时到场签到,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四)本项目无二次报价。
六、谈判评审办法满足本公告“三、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要求的前提下,****点击查看小组根据报价文件进行遴选,最低价中标。
七、联系方式采购人:****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医院)
地址:**省**市**区沙冲南路25号,****点击查看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7****点击查看3727
八、其他事项1. 供应商须对所提交的全部资质、业绩、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一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资质不符、材料造假等情况,立即取消谈判及成交资格,纳入院内供应商黑名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 成交供应商出具的技术性鉴定报告须完全通过采购人及相关监管部门核验,若报告存在数据错误、内容缺失、不合规、不满足使用要求等问题,须无条件免费整改、重新出具,直至验收合格,承担全部整改费用及相关责任。
3. 本项目所有检测鉴定工作须严格遵守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全程接受采购人监督、核查,主动配合院内各项安全检查及资料备案工作。
4. 若有效报名或到场谈判供应商不足三家,采购人可根据院内采购规定,继续开展谈判或重新组织采购。
****点击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