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关于东方市2027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遴选公告

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关于东方市2027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遴选公告

发布于 2026-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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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市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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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2027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单位遴选公告


我单位拟对“**市2027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进行公开比选,现发布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鉴定单位提交报名材料参与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市2027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二)选聘单位:****点击查看

(三)建设地点:**省**市

二、服务内容

承担**市2027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构成的法律体系的规定,遵守相关批复文件的原则,结合本项目的实际特点,完成本项目的房屋安全鉴定工作。

三、资格要求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聘选期内按以下顺序胶装投标文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从事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的鉴定单位应当具有相应设计资质或具有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和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同时具备不少于1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4.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安全鉴定的鉴定单位,应当执行我省勘察设计和检测工作的相关技术标准与管理规定,****点击查看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立诚信档案手册;

5.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发文日期至提交文件截止时间内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年限不足以实际成立时间为准)(声明函加盖公章);

7.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证书,且在有效注册期内。(提供拟派人员相关证书及2026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复印件加盖公章;

8.近三年内完成的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服务方案。

(二)报价要求:

报价函(以下浮率形式进行报价,报价参照琼价费管〔2013〕504号进行下浮报价,下浮率浮动为0-10%(不含0%、10%),应注明报价下浮率。报价函格式自拟,单独密封并加盖公章)。

四、评选方式

评选工作由选聘单位邀请省评标专家库(**区域)中3****点击查看委员会,对提供报名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单位根据投标单位的业绩、实施方案、报价等条件综合评定,择优选取1家中标候选单位,****点击查看政府网公示选**果1天,公示期间对选**果无异议,由选聘人与选定的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备注:如本次选聘单位不足3家也不影响选聘工作)。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凡有意参与报名者,请于2026年11月03日至2026年11月05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提交报名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点击查看住建局三楼302。现场报名,不接受邮寄。

(三)联系人:刘工,电话:0898-****点击查看3799

六、选聘时间及地点

(一)选聘时间:2026年11月06日10时00分

(二)选聘地点:****点击查看住建局六楼会议室

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点击查看

2026年11月3日


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审项

评分标准

满分

类似业绩

(20分)

2023年1月1日起至今承接过房屋安全鉴定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业绩合同得5分,满分20分。

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委托单位的委托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提供不得分。

20

服务方案

(60分)

根据投标人编制的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的整体考虑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1、方案科学完全合理,适用性强,思路清晰,内容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项目的需要,考虑问题周全得60.0-41.0分;

2、方案较合理,适用性较完善思路清晰,内容较全面,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满足项目的需要,考虑问题较周全得40.0-21.0分;

3、方案基本能够满足采购需要,计划编制基本合理,对关键节点的控制措施可行性基本合理,得20.0-11.0分;

4、方案一般的,不能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得10.0-0.1分;

5、不提供不得分。

60

报价得分

(20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单位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基准价/报价)20%×100

评审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