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2025年度**县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
标的名称:2025年度**县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30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县强制检定工作****点击查看研究院执行,其中动态汽车衡、出租车计价器、测速仪等强制检定器****点击查看研究院未建标无法检定,根据"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由上级部****点击查看管理局唯一指定的****点击查看检定。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根据《****点击查看监督局关于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工作的通知》(浙质量发〔2018〕41号)文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县(市、区)级计量行政部门按照"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指定所属或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强制检定任务;当地不能检定的,由上一级计量行政部门指定的计量检定机构执行。”的要求,以及《****点击查看管理局****点击查看财政局关于做好计量器具强制检定项目职责清单调整及经费保障的通知》(衢市监计〔2020〕9号)文件要求,**县强制检定工作****点击查看研究院执行,其中动态汽车衡、出租车计价器、测速仪等强制检定器****点击查看研究院未建标无法检定,根据"经济合理、就地就近"原则由上级部****点击查看管理局唯一指定的****点击查看检定。故建议拟以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向****点击查看采购2025年7至12月份的计量器具强制检定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柯**百灵中路11号
三、公示期限
2025年06月18日至2025年06月2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联 系 人:饶女士
联系电话:187****点击查看2873
传 真:/
地 址:**省**市**县龙洲街道**西路315号
2.****点击查看管理部门
名 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 系 人:严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0-****点击查看687
传 真:/
地 址:**县**路6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2.1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