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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采购方式
院内询价采购
1.根据《中华人民**国计量法实施细则》、《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等,按照国家相关****点击查看医院符合强检范围内的医疗设备进行年度计量检定并能出具具有法律效应的检定证书。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有检定规程的必须出具检定证书。
2.对医疗设备(附件3:2025年计量器具检测设备清单)按照国家计量校准规范要求进行计量检定及校准并出具有效的检测证书,强检要求出具检定证书,非强检出具校准证书。所有强制检定器具,供应商提供保证函(格式自拟),明确成交通知书后发布当日起,5个工作日内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开展强制检定工作。
2.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检测服务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
3.企业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4.招标期间,各企业不得询问招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招标结果的活动。
5.凡报名参与的企业,均视为认同我院提出所有要求。企业之前不得互相诋毁,干扰招标工作。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报名函(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计量授权证书及中国****点击查看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且授权、认可能力范围覆盖本次采购范围)、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法人及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代理授权委托书,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有效公章。
3.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参与该项目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打印件须显示供应供应商名称以及查询结果、打印时间或查询时间,并加盖单位公章。
1.提供上述内容的纸质材料两套,投递人应将响应文件用不透明文件袋封装后递交,封口处应加盖公章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在档案袋封面上标注本项目名称、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报价单中序号应与计量器具检测设备清单(附件2)序号一致。
3.报价文件现场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1、递交时间: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7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再接收报名材料。
2、递交地址:**市**塘区**大道47****点击查看服务中心****点击查看办公室。
3、逾期送达、未报名、未密封报价文件,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及电话:甘老师,0771-****点击查看277
附件1:报名函.docx
附件2:2025****点击查看服务中心计划检测的设备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