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响应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采购共有三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分别为:重****点击查看实验室有限公司、****点击查看****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公司,满足法定开展询价采购的供应商数量要求。我院按规定程序启动询价采购工作。
二、评审情况及无效响应认定
在评审过程中,经评审专家审查,****点击查看**公司响应文件存在以下问题:
1.未实质性响应采购公告要求:具体表现为:①其****点击查看实验室备案资质未涵盖采购公告要求的EGFR基因突变检测(荧光PCR法)等9项荧光PCR法相关检测项目;②未提供可开展教学的相关资质证明。
2.报价异常低价且未能提供合理说明:根据财政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相关规定,评审专家按规定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后,该公司未能在合理时间内现场提供成本核算的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经评审专家组一致认定,****点击查看**公司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
三、终止采购决定及法律依据
因****点击查看**公司响应文件被评审专家组认定为无效响应,导致本项目符合竞争要求的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规定,决定终止本次采购活动:
1.《****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四十条第二项:“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根据采购需求,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2.《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第五十条第三项:“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四、后续工作安排
本次询价采购活动依法终止。后续我院将按规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具体事宜另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