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2025-06-09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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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0元 人民币 | |||||||||||||||||||||||||||||||||||||||||||||||||||||||||||||||||||||||||||||||||||||||||||||||||||||||||||||||||||||||||||||||||||||||||||||||||||||||||||||||||||||||||||||||||||||||||||||||||||||||||||||||||||||||||||||||||||||||||||||||||||||||||||||||||||||||||||||||||||||||||||||||||||||||||||||||||||||||||||||||||||||||||||||||||||||||||||||||||||||||||||||||||||||||||||||||||||||||||||||||||||||||||||||||||||||||||||||||||||||||||||||||||||||||||||||||||||||||||||||||||||||||||||||||||||||||||||||||||||||||||||||||||||||||||||||||||||||||||||||||||||||||||||||||||||||||||||||||||||||||||||||||||||||||||||||||||||||||||||||||||||||||||||||||||||||||||||||||||||||||||||||||||||||||||||||||||||||||||||||||||||||||||||||||||||||||||||||||||||||||||||||||||||||||||||||||||||||||||||||||||||||||||||||||||||||||||||||||||||||||||||||||||||||||||||||||||||||||||||||||||||||||||||||||||||||||||||||||||||||||||||||||||||||||||||||
综合评分法 | |||||||||||||||||||||||||||||||||||||||||||||||||||||||||||||||||||||||||||||||||||||||||||||||||||||||||||||||||||||||||||||||||||||||||||||||||||||||||||||||||||||||||||||||||||||||||||||||||||||||||||||||||||||||||||||||||||||||||||||||||||||||||||||||||||||||||||||||||||||||||||||||||||||||||||||||||||||||||||||||||||||||||||||||||||||||||||||||||||||||||||||||||||||||||||||||||||||||||||||||||||||||||||||||||||||||||||||||||||||||||||||||||||||||||||||||||||||||||||||||||||||||||||||||||||||||||||||||||||||||||||||||||||||||||||||||||||||||||||||||||||||||||||||||||||||||||||||||||||||||||||||||||||||||||||||||||||||||||||||||||||||||||||||||||||||||||||||||||||||||||||||||||||||||||||||||||||||||||||||||||||||||||||||||||||||||||||||||||||||||||||||||||||||||||||||||||||||||||||||||||||||||||||||||||||||||||||||||||||||||||||||||||||||||||||||||||||||||||||||||||||||||||||||||||||||||||||||||||||||||||||||||||||||||||||||
第二标段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 期:二 〇 二 五 年 六 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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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2025年岳村镇任岗村水产养殖产业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点击查看2025年岳村镇任岗村水产养殖产业****点击查看政府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点击查看,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点击查看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2025年岳村镇任岗村水产养殖产业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点击查看 2.3项目概况:****点击查看养殖场,其中:1、建设1****点击查看中心(框架结构730.27平方米)、1座库房(架结构196平方米)、6座水产养殖大棚(镀锌钢材框架结构3683.06平方米)、1座配电室(框架结构30.73平方米)、7座168模式养殖鱼塘(6个直径30米深5米,1个直径20米深5米)、1座净化池塘(长50米宽12米深5米,建筑面积565.8平方米)。2、室外工程,6米宽道路,采用18厘米厚C25混凝土,总面积1737平方米;3、配套养殖大棚及168模式鱼塘相关的制氧、储氧、热能、投料、水质检测、消毒、水处理、管道、泵、风机、配电箱、K5填料等设施设备。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5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 第一标段控制价:704.473363万元 第二标段控制价:457.331万元 第三标段控制价:7.3万元 2.6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点击查看2025年岳村镇任岗村水产养殖产业建设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第二标段:****点击查看2025年岳村镇任岗村水产养殖产业建设项目采购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第三标段:本项目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过程监理工作; 2.7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工期:150日历天 第二标段供货期:150日历天 第三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至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 2.8质量要求:合格 2.9缺陷责任期:12个月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3第二标段资质要求: 3.3.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4第三标段资质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6信誉要求: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后至评标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www.****点击查看.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招标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点击查看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 3.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6月05日至2025年06月11日(**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官网:http://ggzyjy.****点击查看.cn/ 3.方式:潜在投标人可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egp格式文件),纸质招标文件不再出售。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06月25日10时00分(**时间) 2、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标室(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解密时间为40分钟)。 3、投标文件的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信息 1、开标时间:2025年06月25日10时00分(**时间) 2、开标地点:****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点击查看交易中心》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地址:**省**市青屏大街35号 联系人:王登辉 电话:0371-****点击查看2699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省郑****点击查看开发区翠竹街1号23幢3层03号 联系人:汪东伟 电 话:137****点击查看3553 监督部门:****点击查看 联系人:孙** 电 话:0371-****点击查看7369 发布人:****点击查看 发布时间:2025年06月04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1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项目施工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本招标项目所投标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资金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交货期、质量要求和质保期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项目的交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招标项目的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5 本招标项目的交货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项目负责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 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不允许。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招标文件发布的同一网站上公告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发布的同一网站上公告通知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己收到该修改。 .投标文件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招标文件的下载及电子标书的制作,针对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务必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2.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制作、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3.电子文件下载、制作、递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分项明细报价清单 六、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七、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本项目为固定投标报价;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投标报价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未中标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 (3)由于投标人的原因致使招标工作无法顺利进行。 3.5 资格审查资料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点击查看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本招标项目不接受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点击查看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其他相关软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7.1 投标人登****3.7.2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请参考《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投标人)》,或直接访问 。3.7.3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7.4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分别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电子印章。 3.7.5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名字为: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供系统上传; 3.7.6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7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 3.7.8 签字或盖章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投标 4.1 投标4.1.1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3 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至**市公共**交易系统指定位置。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4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开标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开标程序 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点击查看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确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2、开标前,招标代理机构将**相关人员进行验标(检查网上招标系统正常与否),确认无误后开标。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远程解密。 3、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不影响程序继续进行。 提示:各投标人从参与项目开始至结束,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留意变更公告等内容,特别是项目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向投标人提出的澄清要求等,投标人应自系统发出40分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内回复。错过重要信息者,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6.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点击查看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而且招标人没有义务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 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评标依据 6.4.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合同授予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点击查看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点击查看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4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点击查看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5 履约保证金 7.5.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7.5.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 签订合同 7.6.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6.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点击查看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纪律要求、投诉、监督、质疑、处罚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点击查看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实名举报。 9.6 监督招标人的监督部门在招标过程中有履行全程监督的权力,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因获知或可能获知监督举报(或其他方式)招标程序或全体内容存在问题,招标人有权采取相应的监督措施,投标人应予以配合。 9.7 质疑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标人提出质疑,质疑必须在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递交。投标人应保证提出的质疑内容和相应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答复。 9.8 处罚本次招标的招标人、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相关人员等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单位及个人,均应在招标、投标、合同执行等过程中保持廉洁并遵守职业道德;如不遵守国家相关法律和规定,或是有腐败、欺诈行为,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 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评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综合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标程序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点击查看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点击查看综合部分计算出得分C; 3.2.2 计算过程中评为计算的分值按四舍五入保留三位小数,投标人最终得分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3.2.3 投标人得分=A+B+C。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点击查看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无效处理。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点击查看委员会的要求。 评标结果 3.4.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3.5 评标依据: 3.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供参考)甲方(全称):****点击查看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点击查看2025年岳村镇任岗村水产养殖产业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招标采购文件 2.投标文件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6.保密协议或条款 7.相关附件 第二条 合同标的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备件、易损件和专用工具等(详见《供货明细一览表》)。 第三条 合同总价款 1. 本合同项下货物总价款:¥ 元。 大写: 元。 2.付款进度安排: 3.分项价款在《供货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 4.本合同总价款包括货物、软件、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图纸资料、技术服务,包装、运输、装卸、保险、税金,货到就位以及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验收合格之前和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一切税金和费用。 5.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 第四条 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1 委托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 (根据招标文件里面所投标段规定执行) 1.2 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 (1)向乙方提供保证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 2 个工作日内。 (2)向乙方提供保证履行合同顺利完成的条件: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 (3)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无 。 1.3 甲方有义务保守履约合同过程中有关的商业秘密。 2.乙方的义务 2.1 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 (1)保证履行合同的内容和时间: 同招标文件要求 。 (2)为甲方提供的为保证履行合同的相关咨询服务: 无 。 (3)应尽的其他义务: 另行约定 。 2.2乙方有义务保守履约合同过程中有关的商业秘密。 3. 甲方的权利 3.1 按合同约定,接收项目成果; 3.2 向乙方询问履行合同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 3.3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工作人员; 3.4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3.5 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 4. 乙方的权利 4.1按合同约定收取报酬; 4.2对履行合同中应由甲方做出的决定,乙方有权提出建议; 4.3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 4.4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作出解释。 第五条 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本合同关于货物数量、质量的要求。货物符合实行国家“三包”规定的,应执行“三包”规定。 本项目质保期 年,保修期 年。 3.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参数、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 4.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承诺,以约定标准进行制造、安装;采购的进口产品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并提供国家商检、海关报关等手续。 5.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照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合同规定的供货地点,并进行安装、试运行。 6、乙方保证货物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产品缺陷,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价款: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 (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 (3)其他材料。 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按如下约定履行: 。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同意向乙方提供关于本项目的贷款(附《借款合同》),经甲方审核无误后,甲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和乙方履约进度将采购资金支付至××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与乙方共同确认的收款账户: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1.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向甲方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 / 元 (履约保证金****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总价款的10%)。 2.履约保证金有效期为甲乙双方最终验收后1个月内。到期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 3.如乙方未能履行、或未能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履约保证金扣除甲方应得的补偿后的余额在合同期满后 / 天内无息退还乙方。 第八条 交货和验收 1.交货时间: (根据招标文件里面所投标段规定执行) 。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安装调试时间: (根据招标文件里面所投标段规定执行) 。 2. 乙方应对提供的货物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验收资料交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货物应包括本合同“第一条 合同文件”规定的全部货物及其附(辅)件、资料。 4.甲方应当在到货后的 个工作日内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双方共同确认货物与本合同规定的生产厂家产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技术参数和性能等是否一致。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交货。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5.需要乙方对货物(包括软件)或系统进行安装调试的,甲乙双方应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的 个工作日内进行运行效果验收。在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调试计划(包括调试程序、环境、内容和检验标准、调试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调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将记录提供给甲方。调试检验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调试直至合格为止。 甲方因乙方原因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6.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 7.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特种货物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 8.货物验收包括: . 9.货物达不到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文件”规定的数量、质量要求和运行效果,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 10.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 2 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第九条 项目管理服务 乙方应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的商务服务,以及货物安装、调试、咨询、培训和售后等技术服务工作。 项目负责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第十条 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 12 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2.在货物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含环保节能要求)、材料和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解决存在的问题。 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要求的货物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甲方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应当由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应当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问题在 8 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 24 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故障在检修 48 工作日(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 48 (小时)内免费提供不低于故障货物规格型号档次的备用货物供甲方使用,直至故障货物修复。 5.乙方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货物正常运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应负责货物及主要部件、配件维修更换。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质保期后,收取维修成本费(备品备件乙方应以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价格提供)。 第十一条 分包和转包 除招标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 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2.生效后,除《****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付的货物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货款 10 %的违约金。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货物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 10 ‰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达 7 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 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 10 ‰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5 %。 5.在乙方承诺的或国家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取两者中最长的期限),如经乙方两次维修,货物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运行效果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为全新合格货物并按本条第1款处理,同时,乙方还须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6.因乙方原因导致违约、本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甲方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交通费。 7.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国民法典》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 2 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 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 ①向项目所在地 **市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六条 其他 符合《****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 捌 份,甲、乙双方各执 肆 份。 甲方: 乙方: 名称:****点击查看(盖章) 名称:(盖章) 地址:**省**市青屏大街35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时 间: 年 月 日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点击查看2025年岳村镇任岗村水产养殖产业建设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为岳村镇任岗村,主要建设内****点击查看养殖场,其中:1、建设1****点击查看中心(框架结构730.27平方米)、1座库房(架结构196平方米)、6座水产养殖大棚(镀锌钢材框架结构3683.06平方米)、1座配电室(框架结构30.73平方米)、7座168模式养殖鱼塘(6个直径30米深5米,1个直径20米深5米)、1座净化池塘(长50米宽12米深5米,建筑面积565.8平方米),本标段为该项目配套养殖大棚及168模式鱼塘相关的制氧、储氧、热能、投料、水质检测、消毒、水处理、管道、泵、风机、配电箱、K5填料等设施设备。 二、参数要求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第二标段 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保证金 五、分项明细报价清单 六、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七、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 八、资格审查资料 九、其他资料 (招标人名称):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第二标段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的投标总报价,交货期 日历天,质量要求: ,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 授权委托书 (4) 投标保证金 (5) 分项明细报价清单 (6) 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7) 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 (8) 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资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岁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 修改 (项目名称)第二标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及标段绑定截图) 分项明细报价清单单位:元
六、技术规格参数偏离表 项目名称:
说明:如投标技术规格参数与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在偏差,则填写上表,若无偏差,则填写无。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七、供货方案及售后服务 (格式自拟)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 1.应附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扫描件。 2.投标人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格式自拟);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扫描件(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不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网页查询截图或****点击查看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如有))】。 8.非联合体投标承诺(格式自拟)。
(二)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备注:本表后附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近年指的是2022年1月1日以来。若无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请填写“无”。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格式自拟,近年指的是2022年1月1日以来。) 其他资料
(一)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资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扶持的证明材料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 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相关规定。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点击查看联合会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若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填写此函,但保留此格式。 3、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如有) ****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点击查看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生产建设****点击查看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价格将整体不予扣除。 4、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 节能产品明细表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如有)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日期: 填报要求: 1.本表的设备名称、品牌型号、金额应与货物分项报价一览表一致。 2.节能产品是指财政****点击查看委员会公布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国财政部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该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点击查看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3.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可在中华人民**国财政部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附该产品经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点击查看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 4.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审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 5.没有相关产品可不提供本表。 (三)其它投标人认为应附的材料 附表: 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标准
说明: 1.大型、中型和小型企业须同时满足所列指标的下限,否则下划一档;微型企业只需满足所列指标中的一项即可。 2.附表中各行业的范围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为准。带*的项为行业组合类别,其中,工业包括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装卸搬运,不包括铁路运输业;仓储业包括通用仓储,低温仓储,危险品仓储,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中药材仓储和其他仓储业;信息传输业包括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包括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以及房地产中介服务,其他房地产业等,不包括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 3.企业划分指标以现行统计制度为准。(1)从业人员,是指期末从业人员数,没有期末从业人员数的,采用全年平均人员数代替。(2)营业收入,工业、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以及其他设置主营业务收入指标的行业,采用主营业务收入;限额以下批发与零售业企业采用商品销售额代替;限额以下住宿与餐饮业企业采用营业额代替;农、林、牧、渔业企业采用营业总收入代替;其他未设置主营业务收入的行业,采用营业收入指标。(3)资产总额,采用资产总计代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