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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区科学施肥增效技术推广应用田间试验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为落实2026年**区科学施肥增效技术推广应用工作要求,规范实施田间试验服务采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点击查看拟对2026年**区科学施肥增效技术推广应用田间试验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限额标准,按照采购人单位内控制度,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有关程序组织实施。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6年**区科学施肥增效技术推广应用田间试验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人:****点击查看。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人民币6.6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6.6万元。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7.采购内容:开展小麦种肥同播、有机无机配合、新型肥料等田间试验服务,共3个田间试验。
8.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分包,确定1名成交供应商。
9.服务地点:**市**区内,具体试验点位由成交供应商根据项目实施需要和采购方需求综合确定。
10.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成果资料。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12.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三、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试验作物:小麦。
2.试验数量:共3个田间试验,分别为小麦种肥同播田间试验、有机无机配合田间试验、新型肥料田间试验。
3.试验地点:**区内。成交供应商应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田块,合理布设试验点位,经采购人确认后组织实施。
4.试验目的:推广小麦种肥同播技术,开展缓控释肥等新型肥料试验示范,提高养分吸收效率;引导种植主体增施有机肥,推动有机无机配合,鼓励使用商品有机肥、有机无机复混肥、生物有机肥等,探索适宜**区小麦生产的科学施肥技术模式。
5.试验方案:供应商在响应阶段应提交“初步试验实施方案”,用于体现其对采购需求、田间试验任务、技术路线、质量控制和成果形成路径的理解及实施能力。响应阶段不要求供应商提交最终定稿试验方案。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应结合采购人需求、具体试验点位、田块条件、播期、品种、肥料种类、农事管理条件等实际情况,与采购人充分沟通后形成正式试验方案。正式试验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
6.正式试验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试验目的、试验地点、试验处理设置、施肥方案、田间管理、样品采集、测产安排、数据分析、质量控制、进度安排等内容。
(二)技术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应负责田间试验方案设计、试验布设实施、技术指导、过程记录、样品采集、检测检验、数据采集、测产分析、结果总结等试验全过程服务。
2.成交供应商应根据田间试验要求,强化肥料施用、田间管理、样品采集、测产分析等关键环节质量控制,确保试验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
3.成交供应商应遵守农业生产安全、田间管理、数据保密等相关要求,不得擅自变更试验方案、试验地点、试验处理或关键技术路线。确需调整的,应事先征得采购人书面同意。
4.成交供应商应对提供的试验数据、分析结论和成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并协助采购人做好项目实施资料整理、验收、绩效评价和档案归集等工作。
(三)成果要求
项目结束时,成交供应商应于2027年6月30日前向采购人提交符合项目要求的田间试验总结报告3份及相关过程资料。报告内容应能够完整反映试验方案、试验地点、试验处理、田间管理、肥料施用、数据采集、测产分析、试验结果、结论建议等情况,满足项目验收、绩效评价、档案管理和推广应用需要。
(四)成果验收要求
1.采购人依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约定、经采购人确认的正式试验方案和成果资料组织验收。
2.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过程、试验完成情况、成果报告质量、数据完整性、资料规范性、服务响应情况等。
3.成交供应商提交成果资料后,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对报告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完善。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要求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
4.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试验无法完成、成果资料不符合要求或者影响项目验收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应违约责任。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应具备土壤学或相关学科(相关学科包括作物栽培学、土壤农化、植物营养学、土壤肥料、农业**与环境、农业**利用)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团队成员专业方向须为土壤学或相关学科,相关学科包括作物栽培学、土壤农化、植物营养学、土壤肥料、农业**与环境、农业**利用等。
4.团队成员应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供应商应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事业单位、高校、科研院所等无法提供企业社保格式材料的,可提供单位人事证明、聘用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本单位人员身份的材料。
5.自202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供应商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粮食作物田间肥料试验、施肥技术试验、肥效试验、科学施肥试验、耕地质量或土壤肥料相关田间试验等项目。须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体现签订时间或项目内容的,须提供采购人、委托方或项目主管单位出具的证明等补充材料。
(三)信用要求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可能影响本项目履约的。
****点击查看小组有权在评审时或成交前对供应商信用情况进行查询。经查询存在上述情形的,其响应文件无效或取消成交资格。
(四)其他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磋商。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供应商响应文件均按无效处理。
五、采购文件获取
1.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10月9日。
2.获取方式: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及****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板块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
3.文件费用:免费。
4.供应商应及时关注公告发布网站有关本项目的澄清、修改、补充通知等信息。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响应文件提交
1.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6年10月10日9时30分。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2日9时30分。
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1136会议室。
4.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未按要求密封或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启及磋商
1.开启时间:2026年10月22日9时30分。
2.开启地点:****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1136会议室。
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现场磋商。未按时参加磋商的,视为放弃磋商资格。
八、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应按照本采购文件要求编制,内容完整、字迹清楚、装订成册,并逐页编制页码。
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计量单位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报价币种为人民币。
3.响应文件份数:纸质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采用U盘形式提交,电子版应为盖章后正本扫描件。
4.正本和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质正本不一致的,以纸质正本为准。
5.响应文件纸质版及电子版存储U盘应密封提交。密封袋上应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标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字样。
6.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本采购文件所称公章为供应商法定名称章,不包括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部门章等。
九、响应文件组成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响应文件封面;
2.磋商响应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5.资格承诺书;
6.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项目团队人员表、职称证书、学历或专业证明、人员关系证明材料;
8.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9.项目初步试验实施方案;
10.服务保障及履约承诺;
11.首次报价一览表;
1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磋商程序
1.采购人按照单位****点击查看小组。磋商小组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成员应熟悉农业生产、土壤肥料、项目管理、财务管理或相关业务。
2.磋商小组对供应商资格条件、响应文件完整性、服务要求响应情况、商务条款响应情况等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再进入后续磋商和评分程序。
3.磋商小组围绕项目实施思路、关键技术路线、试验质量控制、团队服务能力、成果提交、服务保障、合同条款等内容,与通过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但不得允许供应商对实质性内容进行改变。
5.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6.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法对通过审查并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进行评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十一、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独立评分。各供应商最终得分为各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本项目为农业田间试验技术服务项目,履约质量主要取决于供应商专业能力、实施思路、质量控制、田间服务响应和成果资料整理能力。
(二)评分标准
1.价格分,1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点击查看小组认为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明显低于完成本项目所需合理成本,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可以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2.项目实施思路或初步试验实施方案,45分。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项目理解与总体思路 | 10分 | 对科学施肥增效、小麦田间试验目标、3项试验任务及**区农业生产实际理解准确,提出总体实施思路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得10分;理解较准确、总体思路基本完整的,得6分;仅作一般性描述、针对性不足但基本可行的,得3分;未提供或明显偏离项目需求的,不得分。 |
| 三项试验初步设计思路 | 12分 | 能分别围绕小麦种肥同播、有机无机配合、新型肥料3项试验提出初步处理设置思路、对照设置原则、布点原则**间实施路径,且符合田间试验基本要求的,得12分;3项试验均有说明但细化程度一般的,得8分;仅对部分试验有说明或内容较粗略的,得4分;未提供或明显不可行的,不得分。 |
| 田间布设与农事协同 | 8分 | 对试验田块选择、代表性要求、田间布设、播种施肥配合、农户或经营主体沟通、田间管理协调等提出明确措施,能保障试验顺利开展的,得8分;措施较完整、基本可执行的,得5分;措施一般、可操作性不足的,得2分;未提供或明显不合理的,不得分。 |
| 质量控制与过程记录 | 10分 | 对肥料施用、样品采集、测产、数据记录、照片留存、异常情况记录、资料归档等关键环节设置质量控制措施,且能够体现数据真实、完整、可追溯的,得10分;质量控制措施较完整的,得7分;措施一般、仅有原则性表述的,得3分;未提供或明显不能保障质量的,不得分。 |
| 进度安排与风险应对 | 5分 | 进度安排与小麦生育期、播种施肥、田间管理、测产和成果提交节点相匹配,并提出天气、田块、农事协调等风险应对措施的,得5分;进度基本可行但风险应对不足的,得3分;未提供或明显不合理的,不得分。 |
3.项目团队与技术支撑能力,20分。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团队负责人能力 | 8分 | 团队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田间试验组织实施经验的,得8分;具有相关专业正高级职称或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田间试验组织实施经验的,得6分;满足特定资格条件且具有相关技术服务经历的,得4分;仅满足特定资格条件但未体现类似经历的,得2分。未满足特定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
| 团队专业配置 | 7分 | 团队专业结构合理,能够覆盖土壤肥料、植物营养、作物栽培、农业**与环境等相关方向,且人员分工明确的,得7分;专业结构基本满足项目需要、分工较明确的,得5分;专业配置一般或分工不够明确的,得2分;未提供相关材料的,不得分。 |
| 技术支撑条件 | 5分 | 具备田间试验、取样、测产、数据处理、报告编制等必要支撑条件,并提供相关设备、软件、管理制度、协作检测条件或技术积累说明的,得5分;基本具备支撑条件的,得3分;仅作简单承诺、证明不足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说明的,不得分。 |
4.类似项目业绩,10分。
自2024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日,供应商每提供1项类似项目业绩得5分,最高10分。类似项目是指粮食作物田间肥料试验、施肥技术试验、肥效试验、科学施肥试验、耕地质量或土壤肥料相关田间试验等。须提供合同或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体现签订时间或项目内容的,须提供采购人、委托方或项目主管单位证明等补充材料。同一项目不重复计分。
5.服务保障及履约承诺,10分。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现场服务响应 | 5分 | 明确项目联系人、响应方式、到场或远程服务响应时间,能够满足播种、施肥、取样、测产等关键节点服务需要的,得5分;响应安排基本明确的,得3分;仅作原则性承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成果资料保障 | 5分 | 承诺成果资料完整、规范、可追溯,能够满足验收、绩效评价和归档要求,并明确自查、修改完善机制的,得5分;基本满足的,得3分;仅作一般性承诺的,得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6.现场磋商技术问答,5分。
磋商小组可结合本项目实际,对所有进入磋商程序的供应商设置相同或同类技术问题,重点考察供应商对小麦田间肥料试验、试验处理设置、田间质量控制、样品采集测产、异常情况处置等方面的理解和现场应答能力。回答准确、针对性强、符合项目实际的,得5分;回答较完整、基本符合项目实际的,得3分;回答一般、针对性不足的,得1分;不能有效回答或明显不符合项目要求的,不得分。现场问答应****点击查看小组成员签字确认。
(三)成交候选供应商确定
1.磋商小组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综合得分相同的,最后报价低者优先;最后报价仍相同的,项目实施思路或初步试验实施方案得分高者优先;仍相同的,项目团队与技术支撑能力得分高者优先;仍无法确定的,****点击查看小组现场抽签确定。
3.****点击查看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按照单位内控制度确定成交供应商。
十二、无效响应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供应商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2.响应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盖章;
3.未提供有效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4.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5.服务期限、成果要求、付款方式等实质性条款不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6.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7.供应商提交虚假材料;
8.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本项目采购事宜;
10.不同供应商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点击查看小组认定存在串通响应情形;
11.供应商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采购活动的情形;
12.供应商最后报价明显低于履约成本,****点击查看小组要求说明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合理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的;
13.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
十三、供应商不足3家的处理
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项目如果出现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或者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只有2家的情况,属于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点击查看小组可以继续与该2家供应商进行磋商,采购活动不予终止。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2家,或者经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后有效供应商不足2家的,采购人原则上重新发布公告;确因项目时间紧、专业性强或经采购人内控程序确认后,可按照单位内控制度继续组织采购或另行处理。
十四、合同签订及履约要求
1.成交结果公告发布后,成交供应商应在采购人通知时间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3.成交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响应文件承诺和经采购人确认的正式试验方案开展服务。
4.成交供应商不得转包、违法分包本项目。
5.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团队成员。
6.因成交供应商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期完成、成果资料不符合要求或影响项目验收的,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60%。
2.成交供应商完成全部服务内容并提交成果资料,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且成交供应商提供符合要求的发票及相关支付手续后,采购人支付至合同金额的100%。
3.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资金支付流程为准。
十六、公告及成交结果发布媒介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修改通知及成交****点击查看人民政府****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板块发布。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因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十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东路12号泰达Y-MSD12栋11层1126室
联系人:殷女士/沈先生
联系电话:0514-****点击查看2712
十八、
****点击查看
2026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