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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时间:8分钟前 | 公 开 人:****点击查看律师事务所 | |
| ****点击查看 关于公开选聘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公告 (2026)新海湾预字第〔3〕号 **壮族****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根据**新****点击查看公司(以下简称“****点击查看公司”或“债务人”)的申请,于2026年10月20日下发(2026)桂05破申22号《受理预重整案件通知书》,****点击查看公司启动预重整。该院于2026年10月23日下发《临时管理人确定书》,确定****点击查看律师****点击查看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根据《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及《临时管理人确定书》所载职责,以及《****点击查看法院预重整案件办理规程(试行)》(北中法〔2022〕109号)第八条第(一)项的规定,临时管理人负责核实债务人基本情况、资产和负债情况,调查债务人是否有影响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行性的情形,必要时可选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工作。临时管理人决定以公开招募方式选聘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目的 本次选聘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点击查看公司开发建设的“钻石海湾”项目(规划名“海映长滩小区”)已建、在建工程进行全面的房屋质量与安全检测鉴定,查明停工期间工程结构安全状态、已完工程质量状况及与续建工程的衔接条件,并对后续续建过程实施质量检测,为临时管理人核实资产状况、测算续建成本、评估重整价值与可行性、办理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提供专业依据,切实保障全体债权人、债务人及已预售购房人的合法权益。 二、****点击查看公司及项目基本情况 ****点击查看公司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点击查看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点击查看****点击查看1292762;成立日期:2007年6月8日;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住所地:**市**区沈四村七巷6号。经营范围:房地产项目投资、管理、咨询;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凭有效资质证书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钻石海湾”项目位于**市海景大道以东、汇江大道以南,规划总用地面积265,066.44平方米,目前项目已停工; 2.一期4#楼(21层,主体结构完成约50%)、5#楼、6#楼(12层,主体结构完成,外立面完成约90%、水电安装完成约40%)、7#楼(24层,主体结构完成约50%)均已取得销售许可证。 3.1、2、3、11、12#楼桩基已完成(其中3#楼筏板完成);已完工地下室可售车位约620个; 4.S3商业楼主体结构完成、门窗框安装完成,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售楼部大楼及景观绿化设施已于2019年完工,其中部分已因市政道路改造拆除; 5.项目停工期间较长,工程长期暴露于自然环境中,涉及基坑支护超期使用、已建结构锈蚀老化、新老工程衔接等质量安全隐患,且需为后续续建复工及竣工验收做好准备。 6.本项目一期工程 4#、5#、6#、7# 楼、地库及 S3 商业楼目前处于停工状态,主体结构、建筑外立面、给排水及电气安装、门窗及栏杆、公共区域精装修、室内门安装、室外景观等分部(分项)工程尚未完工,本次续建内容为上述楼栋自复工之日起剩余的全部工程。 三、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选聘要求 (一)参选检测机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从事本次检测工作的法定从业资质; (二)参选检测机构及其指定的专业****点击查看公司及其股东、关联公司及其相关人员具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法律规定的可能影响受委托事项公正处理的其他关系; (三)参选检测机构及其指定的专业人员应具有从事房地产开发项目,特别是企业破产(预重整)案件中房屋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工程质量检测或停工续建工程检测鉴定的丰富经验; (四)参选检测机构近****点击查看机关、主管部门或行业自律组织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且不得进入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的失信人名单; (五)接受并满足临时管理人对项目完成时间、质量要求;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根据临时管理人需要及要求完成时间进行房屋质量安全检测鉴定及检测服务,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①已建、在建工程停工现状质量安全检测鉴定;②后续续建工程的质量安全检测;③配合竣工验收、分户验收及不动产登记办理的检测与鉴定;④出具客观、公正、专业的检测鉴定成果报告(包括因案件需要而需调整检测基准日的情况,调整基准日产生的相关工作量已包含在本次服务报价范围内,机构不得就此另行主张任何费用)。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一)已建、在建工程现状质量安全检测(停工现状检测鉴定) 1.对“钻石海湾”项目已建、在建工程(包括4#、5#、6#、7#楼,S3商业楼,1、2、3、11、12#楼已完成桩基,已完工地下室,售楼部及配套设施等)进行全面房屋质量与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混凝土强度、钢筋配置及保护层厚度、构件截面尺寸、裂缝、变形、倾斜等)、钢结构检测(如有)、砌体结构检测、建筑节能检测; 2.对项目基坑支护、边坡及周边环境安全状况进行评估,明确是否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是否存在失稳风险及处理建议; 3.对停工期间工程长期暴露造成的质量影响(钢筋锈蚀、混凝土碳化、防水失效、材料老化等)进行专项检测评估; 4.对已预售房屋所涉楼栋进行房屋安全性及抗震鉴定,为后续交付、竣工验收及不动产登记办理提供检测依据; 5.对既有工程存在的质量缺陷、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出具整改建议,明确哪些部位需加固、修复或返工处理,为续建成本测算和处置决策提供依据; 6.****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要求,就工程质量安全问题出具专项意见或说明,并配合列席债权人会议接受质询。 (二)后续续建工程的质量安全检测(续建全过程检测) 1.续建开工前:对既有已建工程与续建工程的衔接部位(新老混凝土结合面、植筋、节点连接、预留预埋等)进行检测评估,明确续建施工的技术条件与处理要求,为续建设计、施工方案编制提供依据; 2.续建施工过程:按照施工进度同步实施全过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砌体材料、防水材料、保温材料等原材料及构配件的进场见证取样检测;混凝土强度(回弹法、钻芯法等)、钢筋保护层厚度、砌体砂浆强度等施工过程质量检测;隐蔽工程验收检测; 3.续建完成阶段:对续建完成的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检测、分户验收检测,配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对涉及沉降、变形的部位持续开展沉降观测; 4.续建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的,及时出具检测意见并提出处理建议,为临时管理人监督续建工程质量提供专业支撑; 5.****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要求,就续建工程质量安全争议问题出具专项意见,配合列席会议接受质询。 (三)总体要求 1.工作时限:自服务合同签订,且临时管理人向中选机构移交现有工程资料之日起,现状检测鉴定部分应在进场后30日内出具正式检测报告;续建阶段检测按施工进度同步实施,检测报告随检测节点及时出具(具体以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2.检测鉴定工作应遵循《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及国家、自治区、项目所在地现行有效的技术标准、规范,坚持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对检测鉴**论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3.检测机****点击查看检测所需的设备、人员、安全防护及与检测工作相关的协调配合事项;因检测需要进入现场、查阅资料,临时管理人及债务人予以必要配合; 4.中选机构不得以实际检测工作量增加、检测批次或频次变化、施工工期**、材料及人工价格上涨等为由另行主张任何费用; 5.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应按要求归档,检测过程中知悉的未公开信息和商业秘密严格保密。 五、费用支付 (一)因参与本次选聘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各检测机构自行承担。 (二)房屋质量安全检测费用由已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测费用和续建阶段质量安全检测费用两部分构成,均根据预计业务工作量,参考有关收费文件、行业惯例,综合考虑本项工作的全部成本、合理利润及续建阶段检测工作量与工期的不确定性,采用一口价(含税)方式分别报价,通过本次公开招募竞争方式一次性确定,并以中选机构就上述两部分分别作出的报价(中标价)作为合同价格。合同履行期间上述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三)续建阶段质量安全检测的一口价,以规划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总平图)载明的续建工程建筑面积为取定基础。续建方案最终确定的建筑面积与上述口径相比上下浮动在10%以内的,合同价格不作调整;超出上述幅度的,超出部分按报价函载明的单位面积检测单价据实调整。 (四)支付方式:预重整期间发生的检测费用,按有关规定列入预重整费用;****点击查看公司后续进入破产程序,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依法列入破产费用,按照《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处理,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并向(预重整)债权人会议报告。鉴于债务人财产处置变现时间尚不确定,检测费用在临时管理人实际取得并控制债务人财产(含追回财产变现款)后支付,不预先支付;财产处置变现或追回财产后,在具备支付条件并经临时管理人确认支付批准后予以支付。 ****点击查看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检测费用的,临时管理人不承担垫付或清偿责任,检测机构不得向临时管理人主张任何费用支付义务。 六、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机构应向临时管理人提交的书面申报文件应包含: 1.载明经办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送达地址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提供经办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承诺书(须加盖公章),承诺内容必须包含:(1)申报机构认可本公告内容;(2)申报机构及其****点击查看公司及其股东、关联公司及其相关人员不存在利益冲突等应当回避事由;(3)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且能勤勉尽职,在临时管理人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对应检测工作;(4)在工作中所接触到的未经公开的信息和商业秘密将严格保密;(5****点击查看法院对报价提出异议,同意与临时管理人、人民法院进行**协商调整报价,协商不一致的不追究违约责任,且临时管理人有权单方终止选聘程序或解除后续服务关系,无需向申报机构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 3.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点击查看行业协会处罚、未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证明材料;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或者打印件; 5.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6.申报机构的简介(须加盖公章),包括企业基本情况、拟派驻本项目团队人员名单及个人简历(需列明执业资格、主要业绩); 7.项目服务方案(须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对本项目工作内容的理解、具体检测工作计划、检测项目与抽样方案、各阶段工作完成时间与流程安排、质量保障措施、安全防护措施等; 8.报价函(报价函应分别列明已建、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检测和续建阶段质量安全检测的一口价(含税),并说明续建阶段报价所依据的检测项目、检测批次或频次、检测规模(如建筑面积、楼栋数)的取定依据及计价基础;未分别列明报价、未说明取定依据或说明明显不足以支撑其报价的,临时管理人有权书面要求其在指定期限内澄清或补正;逾期未澄清、补正,或澄清后仍不能说明的,临时管理人有权就该部分报价按零分计,或认定其报价不响应本公告要求而作无效申报处理。上述两部分报价之和即为合同总价,中选后分别作为已建、在建工程部分与续建阶段部分的合同价格); 9.参与企业破产(预重整)项目房屋安全性鉴定、抗震鉴定、工程质量检测或停工续建工程检测的相关经验和案例材料(须加盖公章)。 (二)以上文件应按上述排列顺序整理装订并密封,且封面标注“**新****点击查看公司预重整案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申报文件,申报机构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字样,封口处加盖公章。 七、递交申报材料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2】日止。 (二)报名方式:请将报名材料密封后现场提交或邮寄至临时管理人办公地址,并同步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递交份数:应递交申报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四)办公地址:****点击查看律师事务所(****点击查看市**区凯旋路9****点击查看广场C座20层)。 (五)收件联系人:唐永,联系电话:188****点击查看1880,电子邮箱:****点击查看@qq.com。 八、选聘方式 (一)临时管理人将根据各申报机构服务方案、报价情况、执业能力、专业经验、相关业绩等因素,进一步与各机构磋商,择优选定。 (二)中选机构确定后,临时管理人将通知中选机构在指定期限内签订服务合同,未按要求签约的视为放弃中选资格。 九、其他说明事项 (一)申报机构的申报文件一经提交,无论是否中选,临时管理人均不予退回。未选中的机构,临时管理人不再主动另行通知。 (二)本次选聘系临时管理人依法履行预重整职责之行为,不适用《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本选聘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临时管理人享有。如有未尽事宜,以临时管理人书面通知、答复为准。 (三)申报机构向临时管理人递交申报文件,视为其已经接受本选聘公告的各项要求,对本选聘公告的内容没有异议,并向临时管理人承诺予以履行。若申报机构未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或违反保密承诺、存在利益冲突等情形,视为违约,临时管理人有权单方解除服务关系,无需支付任何已发生的服务费用,并有权要求申报机构采取补救措施、扣减或拒付服务费用、赔偿全部实际损失及追究其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点击查看 2026年10月27日 附件 ****点击查看1027****点击查看关于公开选聘房屋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公告-(2026)新海湾预字第[3]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