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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就医疗废水排放检测及无组织废气检测委托项目进行院内比选采购,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 项目名称 | 医疗废水排放检测及无组织废气检测委托项目 | |||||||||||||||||||||||||||||||||||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供应商应具备《****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点击查看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或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资质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资格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 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 较大数额罚款 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点击查看.cn) 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点击查看.cn****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http://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需在报价函中作出相关承诺。 (3)具备****点击查看管理部****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范围(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涵盖本项目全部检测指标;提供 CMA 证书及资质认定范围附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请提供以上相关资料或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否则视为响应无效。 | |||||||||||||||||||||||||||||||||||
| 采购内容及要求 |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预算:6万元。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 (三)项目实施地点:医疗废水排放口、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6万元,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作无效响应处理。 (五)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按照采购公告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服务费、人员交通费、人员培训费、试剂费、税金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 (六)项目内容:本次项目服务****点击查看处理站医疗废水排放检测、在线设备比对校验及无组织废气检测,具体服务内容如下:
二、技术要求 (一)服务执行标准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 - 2005、《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 494 - 2009、《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 493 - 2009、《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 《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212-202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 (二)检测方法:所有检测项目统一采样及测定标准:依据《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条款6.1.3.5要求,每4小时采样1次,一日采样3次,测**果以日均值计;采样点需符合《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 91.1-2019)、《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3-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212-2025) 、《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等要求,确保数据真实反映废水排放实际情况,采样过程需留存完整影像记录(含采样人员、时间、点位、样品封装等细节),样品需规范留存、运输、交接,留存期限不少于报告出具后6个月,便于后续核查。 (三)检测实施要求 1、: (1) 月度检测8项:每月开展1次,检测 pH 值、沙门氏菌、粪大肠菌、志贺氏菌、化学需氧量、悬浮物、色度、氨氮等8项指标,检测结果需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对应限值要求; (2) 季度检测(共计15项,含月度8项):在月度检测基础上增测,总余氯、五日生化需氧量、总氰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挥发酚、动植物油类、石油类。检测结果需符合对应限值要求。 (3) 年度检测(共计24项,含季度15项):在季度检测基础上,增测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银、总 放射性、总 放射性。全面排查重金属及放射性污染物排放隐患,检测结果需符合对应限值要求。 2、在线设备比对校验: 每月开展1次在线设备比对校验,校验指标为 pH 值、化学需氧量2项,校验方法严格按照《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N 等)验收技术规范》(HJ 212-2025)执行,手工检测数据与在线监测数据的相对误差需符合规范要求,确保在线监测设备运行正常、数据有效。校验完成后,需出具校验报告,明确设备运行状态及整改建议(若有)。 3、无组织废气检测: 每季度开展1次检测,测**果以日均值计,采样、布点、流程符合《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要求。检测项目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氯气、甲烷5项,检测结果需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及大气污染防治相关规范要求。五项废气分别对应国标方法。 (四)★从业人员资质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备环境检测、化学分析等相关专业人员,持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2、检测人员:具备环境监测、化学、生物等相关专业背景,持有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颁发的检测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熟悉医疗废水检测流程及方法; 3、以上须提供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证书复印件、投标单位为其购买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人员须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 (五)服务要求 1、报告解读与咨询:中标人需安排专业人员(具备相关资质)为采购人提供检测报告解读服务,对检测结果进行详细分析和说明,解答采购人在医疗废水检测、合规排放、异常处置等方面的相关疑问,服务方式包括现场解读、线上答疑等,响应时间不超过24小时。 2、应急响应:当检测结果出现异常或超标情况时,中标人须在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2个工作日内提供初步分析报告及针对性处理建议;若需要现场技术支持,应在8小时内派遣专业技术人员到达现场协助处理,全程配合采购人完成整改及复核工作,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技术培训:中标人需为采购人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一次医疗废水检测基础知识、数据解读、合规管理等方面的培训,每年提供一次免费的技术提升培训,培训内容需提前与采购人沟通确认,确保贴合实际需求,培训时长不少于2小时。 (六) 每次检测(含校验)完成后,供应商需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检测纸质报告(含校验报告),报告需加盖 CMA 印章及供应商公章,内容需包含采样信息(时间、点位、人员)、检测方法、检测仪器设备、检测数据、结果判定、整改建议等,报告格式规范、数据准确、结论明确,满足环保监管部门检查及本单位存档需求;同时需提供电子版本报告及原始记录(PDF 格式),原始记录需完整留存,便于后续核查。报告需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检测员初审、技术负责人复核、报告签发人终审),审核记录需随报告一并提供,确保报告真实有效,严禁出具虚假报告、篡改检测数据。 (七)验收要求 (1) 报告验收: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范要求,内容完整、格式规范,检测数据准确、可靠,检测依据、检测方法、使用仪器设备及检测人员等信息标注清晰,由采购人相关部门对报告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视为验收合格。 (2) 服务质量验收:依据本项目需求中规定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中标人的采样频次、检测及时性、报告提交时效、售后服务响应速度等方面进行评估。若出现未按要求完成检测任务、报告提交延迟、售后服务不及时等情况,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延迟超过7个工作日的,视为服务不合格。 (3) 数据准确性验收:采购人有权委托其他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中标人检测过的样本进行抽检,若抽检结果与中标人检测结果误差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允许范围,视为检测数据不准确,中标人需承担重新检测费用,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 验收结果处理: a.验收合格:若符合上述验收标准,验收小组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供应商继续履行后续服务义务(若服务期未届满);服务期满验收合格的,办理项目结算手续; b.验收不合格:若存在检测流程不规范、数据失真、报告不符合要求等问题,****点击查看小组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申请验收;若整改后仍不合格,本单位有权解除合同,拒付相关费用,并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 (八)其他要求: 1、现场管理:供应商采样、检测人****点击查看处理站现场时,需遵守本单位现场管理规定,佩戴工作证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调度,规范操作,****点击查看处理站正常运行造成影响;若因供应商人员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检测安全:供应商需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采样、检测过程中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若发生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损失。 3、配合监管:供应商需积极配合生态环境部门、本单位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相关检测资料、原始记录等,协助完成环保核查、数据上报等工作;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本单位被环保部门处罚,由供应商承担全部处罚费用及相关损失。 三、商务要求 (一)付款方式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与进度提供服务,采购人根据服务完成情况及验收结果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支付周期分4期支付,每3个月为1期。每期服务完成并验收合格后,供应商需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款项支付。若服务存在不合格情况,采购人有权暂缓支付对应款项,待整改合格后再行支付。 (二)违约责任 1、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全面履行服务义务。如在服务期间出现服务质量不达标、未按约定频次完成检测、报告延迟提交等违约情况,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款项:单次检测/报告延迟提交的,按该批次服务费用的10%采购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扣除相应款项;服务质量不达标需整改的,按该批次服务费用的20%扣除,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加倍扣除对应款项;累计违约3次及以上的,视为情节严重,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 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中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调度,规范操作,确保施工安全与现场秩序。因供应商原因(包括人员操作不当、设备故障、违规作业等)导致的安全事故、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费用。 3、中标人需严格执行采样全程监管及报告三级审核制度,采样过程需全程留存影像记录(含采样时间、点位、人员、样品状态等信息),样品需规范留存、运输、交接,确保样品真实性;报告需经检测员、技术负责人、报告签发人三级审核,审核记录完整可查;严禁伪造采样数据、篡改检测结果、出具虚假报告等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不予结算任何服务费用,要求供应商赔偿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若供应商未按约定频次、时限完成检测工作,或检测数据失真、报告不符合要求,或违反保密、现场管理等相关规定,本单位有权扣除相应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可解除合同,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本单位全部损失。供应商所有取样作业必须严格遵照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及标准执行,一经发现存在取样不规范、违规取样、未按标准流程取样、弄虚作假等行为,本单位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同,不予结算任何服务费用,并依法追究供应商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法律责任。 | |||||||||||||||||||||||||||||||||||
| 说明 | 打 ★ 号条款为实质性条款,若有任何一条负偏离或不满足则导致投标(响应)无效。 | |||||||||||||||||||||||||||||||||||
| 比选时间 | 2026年8月21日14:00 | |||||||||||||||||||||||||||||||||||
| 比选地点 | ****点击查看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 |||||||||||||||||||||||||||||||||||
| 报名方式和时间 | 1.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8月20日前在本邀请正文末下载报名表,填写内容盖章后将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163.com,邮件标题为 ***项目+公司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20日10时整,****点击查看中心收到报名邮件的时间为准。 2.邮件送达且报名登记表无误即视为报名成功,比选当天在比选时间带上要求的资料前来比选地点即可,当天有二次议价环节(请将第二次报价表打印盖章),有疑问请来电询问。 | |||||||||||||||||||||||||||||||||||
| 资料提交 | 1.资料(详见附件响应文件中采购项目响应文件清单):(1)纸质文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正四副并密封(第一次报价资料不用密封);(2)电子版文件:U盘(纸质文档彩色扫描件1份)。(资料不接受邮寄) | |||||||||||||||||||||||||||||||||||
| 评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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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黄小姐 联系方式:0763-****点击查看1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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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