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售后服务 | 1 免费保修期 须为酶联免疫斑点分析仪整机系统提供为期二(2)年的全面免费原厂保修与保养,自最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保修期内供货商免费軟件升級, 免费维修并更换除消耗品外的零部件,包含1次预防性维护及配件,采购人无需承担任何额外人员路费及食宿费用。 2 技术培训方案 验收后为采购人团队提供至少2次现场操作与诊断培训;通过培训使采购人相关人员掌握有关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方法,达到能独立进行管理、一般故障处理、日常检测和维护等工作的目标。 3 维修响应及故障解决时间 发生故障时,供货商在收到采购人保修通知后,须在4小时内给予响应,并在24小时内提出明确的故障分析及解决方案。若远程指导无法排除故障,无论供货商意见如何,只要采购人认为有必要,供货商必须派遣工程师(携带必要工具及备件)于接到报修通知后的 48 小时内抵达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此为强制性要求,供货商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远程排障、配件调配等)推迟或拒绝到场。 4 临时实验保障(短期停机) 若因仪器故障导致连续停机超过5个日历日,导致采购人因科研进度紧急需租用外单位同类仪器或通过第三方进行检测,由此产生的合理且必要的实际费用(含仪器租赁费、异地检测费、交通费、辅助人工费等,凭正式发票)由供货商全额承担。 5 替代仪器提供机制(长期停机 若单次故障导致连续停机预计或实际超过21个日历日,或已实际停机超过二十一(21)个日历日,供货商须在收到采购人书面要求后10个日历日内,免费提供一台性能与配置不低于原机、能满足采购人核心实验需求(如高分辨率全板EliSpot解析能力)的替代仪器供采购人无偿使用,直至原机修复并重新交付采购人正常运行为止。 6 维修延误惩罚与保修期补偿 保修期内,供货商未在48小时内派工程师到场维修或更换,每延误1个日历日,整机免费保修期自动顺延2个日历日为停机补偿。若单次或何一保修年度内内累计停机超过45个日历日,供货商须无偿为整机顺延一(1)年的原厂全面保修服务。除不可抗力外,供货商不得将零配件供应、****点击查看海关清关等因素作为减免上述责任的理由。 7 违约承诺 若中标人未能严格遵行上述第 4、5、6 项售后服务条款经采购人书面催告后十(10)个日历日内仍未纠正的,采购人保留依法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的权利。 8 其他 供货商应按其报价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工作。 (二)免费保修期外售后服务要求 1 软件更新 在仪器的生命周期内, 仪器操作软件及分析软件需免费更新 2 零配件价格目录 供货商须在提供报价单时提供《过保常用零配件及耗材限价清单表》,列明主要易损件的报价时中国区官方目录价及给予采购人的含税固定折扣价。该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具有法律约束力。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五年内,采购人有权以不高于清单所列“含税固定折扣价”采购清单内零配件。 3 产品停产 供货商需于产品停产前6 个月书面通知采购方,并提供最后采购备品之机会。 4 产品停产后保障 供货商应保证,自本型号产品正式停产(即产品生命周期完结)之日起,至少五年内,持续提供该产品所需之维修用零配件,且其质量与性能不得低于原出厂标准。 (三)其他商务要求 1 付款方式 1预付款: 合同签订,在收到中标人不含税发票及相关资料给采购人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50 %款项。 2尾款付款:验收合格后,中标人提供剩余50%不含税发票及相关资料给采购人,采购人按要求进行审核,通过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尾款。 3 关于交货 签订合同且收到预付款后六十 (60)日历日内, 将合约目标物全数交付至合同指定地点。 4 运输安装调试等义务 供货商必须承担的设备运输、安装调试、验收检测和提供设备操作说明书、图纸等其他类似的义务。 5 不可抗力与通知义务 供货商如预见其无法于前项所订期限内完成交货,应于知悉该事情之日起二(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通知采购方,并同时提出具体之补救措施(包含替代方案或调整后之交付时程),供采购方审核。供货商未依本项规定通知者,日后不得以不可抗力或其他事由主张免责或减轻赔偿责任。 本合约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因下列事由致直接影响合约履行者,且该事由非供货商所能合理控制、无法预见、亦无法避免或克服者: (1) 天灾,如台风、洪水、地震、海啸、瘟疫(含法定传染病大规模爆发)或火灾; (2) 人为重大灾变,如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敌意行为、入侵、武装冲突、恐怖行动、暴动、封锁、罢工(非仅限于供货商自身员工者)或**性大规模工潮; (3) 政府行为,如禁运、出口管制、征用、没收或法令变更致无法合法履行; (4) 基础设施中断,如**性或区域性之电力、电信、网络或运输系统全面性瘫痪,且非因供货商之过失所致。 供货商主张不可抗力者,应于事由发生后七(7)个日历日内检具相关证明文件通知采购方,否则视为放弃主张。 6 交货延期违约金 若供货商交付货物的时间逾原定交货期限(除不可抗力事由外)的首十四(14)个日历日为宽限期,不计违约金。自逾期第十五(15)个日历日起, 供货商须按每逾期一星期(不满一星期者,以一星期计)向采购方给付相当于合同总价百分之一(1%)的违约金, 金额自动从未付的尾数自动扣除。 7 合同终止与预付款退还 前项交货违约金之累计总额如达到合同总价百分之十五(15%)时,采购方有权以书面通知供货商立即终止本合同,且无须对供货商负担任何损害赔偿或补偿责任。供货商须在收到采购方终止合同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30)个日历日内,将采购方已支付的全部预付款项一次性全额退还至采购方指定账户。采购方同时保留就实际所受损失(若超过违约金及预付款数额)另行请求赔偿的权利。 8 关于验收 供货商货物经过双方检验认可后,签署验收报告,产品保修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由供货商提供产品保**件。 9 验收条件 当满足以下条件时,采购人才向中标人签发货物验收报告: a、中标人已按照合同规定提供了全部产品及完整的技术资料。 b、货物符合技术要求内容,性能满足要求。 c、货物具备产品合格证。 10 质量及知识产权要求 采购人在中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或司法干预。如果发生上述起诉或干预,则其法律责任均由供货商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