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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实验室,无法完成市局2025年年初下达的免疫效果监测任务,为进一步全面掌握全区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抗体合格率,现采用比选方式选择本次项目的服务方,竭诚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本次比选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区2025年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效果监测服务(二次)。
二、 项目概况
(一)服务地点:**市****点击查看。
(二)采购预算:项目预算2.5万元。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拨款。
(四)监测病种:共3个病种,9个检测项目。
猪病:猪口蹄疫O型;
牛病:牛口蹄疫O型、A型;
羊病:羊口蹄疫O型、A型、小反刍兽疫;
禽病:高致病性禽流感H5R1-13型、H5R1-14型、H7R1-4亚型)
监测数量:猪、牛、羊血清各60份,鸡血清200份,合计380份。
(五)监测方法及判定标准:
1. 禽流感H5N1(Re-13、Re-14),H7(Re-4)亚型流感:(1)方法:血凝抑制试验;(2)判定:家禽免疫后21天,HI抗体效价≥24为合格。
2. 口蹄疫(0、A亚型):(1)方法:ELISA;(2)判定:猪、牛、羊免疫35-40天后,其他畜免疫21天后,进行免疫效果监测。免疫抗体合格率≥70%时为群体免疫合格。
3. 小反刍兽疫:(1)方法:ELISA。(2)判定:免疫35-40天后,存栏羊免疫抗体合格率≥70%时为群体免疫合格。
(六)服务期限:待2025年全区秋防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结束后开始,截至2025年11月10日前完成免疫效果监测并出具纸质检测报告。
三、 相关要求
1. ****点击查看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财务状况良好,服务方须提供2024年度任意一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注:①****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②服务方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按实际成立时间提供财务报表或****点击查看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点击查看税务局****点击查看银行电子****点击查看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服务方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②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4年7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月的社****点击查看银行电子缴税****点击查看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服务方成立时间不足2个月的,按实际缴纳情况提供证明材料或相关情况说明)。
4. 信誉要求: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点击查看.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点击查看.cn)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截图)。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或证明材料)。
6. 其他要求: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四、 递交材料要求
1. 递交材料的数量:一份。
2. 递交材料的密封:应装订成册,并且密封完好。
3. 递交材料要求:
(1)若由法定代表人亲自递交,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2)由授权委托代理人递交,需持法人证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
五、 注意事项
1. 参与本次比选活动的服务方应如实提供以上材料,若发现响应文件中的材料弄虚作假,我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 我单位保留对成交服务方实地考察的权利,若发现企业的实际情况与响应文件不符的,我单位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注:若存在以上两条中任意情形之一的,我单位将通报监管部门,对其进行有关处罚。
六、 申报地点和时限
1. 递交地点:**市**区**路536号****点击查看303办公室。
2. 递交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即2025年7月31日9:00至2025年8月4日17:00前,以收到时间为准),材料现场递交,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恕不接受。
七、 其他事项
1. 公告发布:本公告在**市**区政务网站(网址:http://www.****点击查看.cn/)发布。
2. 质疑:监测机构认为采购公告、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身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点击查看)提出质疑。质疑函需包含明确请求和必要证明材料。
3. 解释权: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八、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喻老师
联系电话:0871-****点击查看7739
****点击查看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