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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上级部门批准,我院拟对一批达到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报废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拟报废处置的资产为设备类、家具和用具类,共229项(资产清单详见附件1)
注:品质、完整程度以竞买人现场勘查情况为准。
二、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竞价的企业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必须在中国境内注册,是依法设立的再生**回收企业,具备处置附件1《省建材院报废资产清单》中所有物品的相关回收资质。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
(三)近3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记录。
(四)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五)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报价(1.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2.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持股关系;3.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4.单位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或全部一致;5.其他具有关联关系的情形。
(六)竞价限制条款。各竞价企业不得相互串通报价情况,不得排挤其他竞价企业的公平竞争。如发现竞价企业存在串标行为,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我院国有资产处置活动。
三、公告期限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
四、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8日上午09:00至下午16:00工作时间。(如报名不满三家,报名时间将**)
(二)报名形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市**区科教街698****点击查看中心A座3楼312室
(四)报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份(经营范围包含国家规定的相关再生**回收);2.《再生**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3.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4.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法人提供);5.企业近3年的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的承诺函(提供承诺函盖章原件,模板详见附表3);
注意:1.上述原件用于现场核验真伪。2.上述所有资料(除原件)均须加盖公章。
五、现场勘查
有意向企业报名成功后我院将组织现场勘查,具体勘查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一家企业仅派一位代表参加。报名成功的企业自行安排交通工具前往,踏勘期间安全责任自负。
六、报价及要求
(一)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
(二)授权委托书(非法人提供)、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法人提供);
(三)报价单(模版见附件2,报价单必须使用我院提供模版,表格内容不能随意修改,修改表格内容均视为无效报价);
(四)所有资料均需进行密封装袋,并在密封袋外加盖骑缝公章。注:内容无涂改,否则报价无效。
(五)所有资料在2026年9月23日上午9:30-10:30,由报名通过的企业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送至我单位312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仅现场接收资料,不接受邮寄等方式进行报价)。
注:需密封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企业名称及联系方式,相关材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如有虚假,取消资格。
七、其他事项
(一)报价企业不少于三家方可进入比选环节,以“价高者得”的方式确定中选者。如最高竞价相同,则由报价相同企业再次进行竞价。(不足三家则重新进行公告)
(二)所需一切费用计入竞价总价,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由报价企业自行承担,我单位不支付任何费用。
(三)中选结果将在我单位官网公告,中选企业需在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与我单位签订合同。(逾期视为放弃资格,则竞价次高者递补成为中选企业)
(四)中选企业应于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交付款项,如没有按时缴纳,则视为放弃此次竞买。中选企业应在完成缴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报废资产搬运费、清理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中选企业承担。同时,资产、搬运产生的环境污染、损坏等问题,均由中选企业全权负责处理,不得影响现场环境和其他设施。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老师、罗老师
联系电话:0851-****点击查看4242、0851-****点击查看3721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