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转让方持有的标的资产按现状转让及交付,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数量等误差作调整。
2. 本标的资产范围以转让交易信息公告期间现场勘验的资产现状为准,以沃克森(**)****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汕****点击查看公司拟转让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涉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2382号)为限。交易标的评估报告、明细表、清单等仅供参考,《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误差而变更、解除或终止,交易价款不因交易标的质量、数量、性能等误差作调整。
3.意向受让方可在信息公告期间预约查阅转让标的的相关信息材料或在信息公告期内联系预约看样。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尽职调查,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风险。一旦签订《资产交易合同》视作受让方对实际资产与资产评估报告存在的差异无异议。受让方承诺对交易标的有关状况(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用途、结构、数量、质量、性能、功能、拆卸、运输、处置等)及实际情况已作充分的了解,对受让交易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已进行了独立的调查、分析和评估。受让方受让交易标的后,不得以上述交易标的状况及其他相关情况与其受让前所知悉的情况不符等情形为由而要求解除交易合同或退回转让价款、索要赔偿。
4.本项目设备涉及的拆装、运输、现场恢复等相关费用须由受让方承担。
5.其他披露事项详见沃克森(**)****点击查看公司出具的《汕****点击查看公司拟转让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所涉及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5)第2382号)《资产交易合同》。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