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要求第三条“(3)本项目只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修改为:“(3)本项目接受产品制造商投标,也接受集成商投标。”;
二、资格要求第八条“投标人及投标货物的制造商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或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作为被告败诉。”修改为“投标人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或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作为被告败诉。”
三、报名截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7月24日 16:00
其余内容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