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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梅镇****点击查看村改造项目配套拆**置房检测与监测招标公告
致: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洪梅镇****点击查看村改造项目配套拆**置房****点击查看改革局(项目审批、****点击查看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点击查看支付中心(****点击查看**审核中心、****点击查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镇财政投资 (资金来源),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检测与监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洪梅镇****点击查看村改造项目配套拆**置房检测与监测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洪梅镇梅沙村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项目位于**市洪梅镇梅沙村,规划总用地面积14031.1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099.42平方米,其中按《洪梅镇****点击查看村改造项目改造方案》的建设计划建设住宅面积约18200.00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最高25层,地下2层,最大建筑高度79.00米,最大跨度11.70米。其中1号公共配套楼、住宅楼建筑高度79.00米,建筑层数25层,建筑面积10906.38平方米,最大跨度7.20米;2号公共配套楼、住宅楼建筑高度79.00米,建筑层数25层,建筑面积13506.44平方米,最大跨度7.65米;3号公共配套楼、商业、住宅楼筑高度75.20米,建筑层数22层,建筑面积13295.54平方米,最大跨度11.70米;4 号公共配套楼建筑高度10.85米,建筑层数2层,建筑面积788.50平方米,最大跨度11.40米;5号地下室地下2层,地下建筑面积13602.56平方米,最大跨度9.90米。(最终建设规模以相关批复的文件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25671.01万元。
2.5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检测与监测服务期涵盖各子项工程检测监测范围内施工期(暂定24个月),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结束时间以完成所有检测监测任务内容和工作为止。
2.6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1)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地基基础检测、基坑支护检测、基坑支护-平行检测、建筑原材检测、建筑原材-平行检测、主体结构检测、主体结构-平行检测、噪声隔声检测、市政检测、室内环境检测、照明照度检测、消防材料检测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主管部门规定必须进行的检测项目等。(2)监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工程监测、主体沉降观测、相应监测点的埋设和保护及位移观测基准点的建立和维护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检测资质条件:
(1)具备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 CMA 计量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以内;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须同时取得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3个专项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如有最新规定,按照最新要求执行)。
注:CMA 计量认证证书以投标文件提供的证书扫描件为准。
3.1.2 监测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具备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或具备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3.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者注册结构工程师(一级)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
3.3其他要求:
(1)如企业在****点击查看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2)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点击查看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其他:开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以具备检测资质即具备本招标公告上述3.1.1项资质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②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③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④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任一联合体成员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内部的责任划分不对抗招标人的任何主张”。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与2026年 8 月 11 日至2026年 8 月 17 日, 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 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凭4.2条所要求的资料前往**省**市****点击查看园区路5号1栋101室(智汇城市)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招标文件每套 300 元,获取后不退。
4.2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
①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 8 月 31 日 09 时 30 分,地点:**省**市****点击查看园区路5号1栋101室(智汇城市)。
投标会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省**市****点击查看园区路5号1栋101室(智汇城市)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www./)及****点击查看网站(http://www.****点击查看.com/)发布。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担保金额: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7.2 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
7.3投标保证金缴交账户:
收款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账号:550****点击查看****点击查看0000206
开户银行:****点击查看银行**湾新区支行
注: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上指定账号。
8. 其他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点击查看;
电话:0769-****点击查看1688;
地址:**市道滘镇九曲村大众路 6 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
联系电话: /;
地址: / 。
8.2 其他: / 。
9.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 地 址:**市道滘镇九曲村大众路 6 号 | 地 址:**省**市****点击查看园区路5号1栋101室 |
| 邮 编:523000 | 邮 编:523000 |
| 联 系 人:梁工 | 联 系 人:陈振雄 |
| 电 话:0769-****点击查看1688 | 电 话:0769-****点击查看7009-8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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