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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经营性资产“4+1”委托管理试点房屋安全鉴定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区招投标平台注册登记成功后系统内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11月6 日9时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述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街道经营性资产“4+1”委托管理试点房屋安全鉴定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0000.00元
最高限价:160000.00元
采购需求:街道经营性资产“4+1”委托管理试点房屋安全鉴定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一阶段: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检测鉴定工作并提交正式报告;
第二阶段:在采购人通知加固工程完工后,2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检测鉴定工作并提交正式报告。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如下条件,并依照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 4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2.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在**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备案,并纳入**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名录库(提供备案证明或名录库查询截图并加盖电子公章);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检测范围应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3)具备有效的CMA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附表范围包含建筑结构检测相关项目;(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电子公章);
(4)拟投入项目负责人须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证书复印件加盖电子公章及企业为其缴纳的近 3个月(2026年8月-2026年10月)社保缴纳证明,****点击查看中心****点击查看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单位电子公章)。
2.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根据《****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4****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 10 月 27 日至2026年 11 月 2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时间,节假日除外)
方式:网上获取,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请各位响应人登录“**区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yhzc.****点击查看.cn/web),在线获取磋商文件。响应人第一次使用平台需要完成用户注册,在用户登录页面,点击“新用户注册”,按照注册向导页面说明完成用户注册及CA证书获取(CA证书由“皓盘云建”APP提供)。注册完成后登录系统,进入磋商公告页面,点击“我要获取文件”进行磋商文件的获取、下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 11 月 6 日 9 时30分(**时间)
地点:**区招投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
线上软件版响应文件递交:在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使用“皓盘云建”APP扫码登录“皓盘云建投标工具”,按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章,并加密上传响应文件完成投标。响应人应使用电脑登录**区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yhzc.****点击查看.cn/web)下载投标工具。 应急故障:响应人在响应文件制作及上传过程中出现无法完成的,请及时与平台、工具维护人员联系,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6689(24小时)。如响应人未能及时联系而导致投标不成功的,责任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响应人应对“皓盘云建”APP上注册的 CA 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响应,后果自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在**区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yhzc.****点击查看.cn/web)发布公告。敬请各投标人关注。若有关本次招标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区招投标采购平台(http://yhzc.****点击查看.cn/web)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西善桥南路98号
联系人:戴主任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地址:**市**区天印大道698号**总部商务园A2栋506室
联系人:夏工
联系电话:025-****点击查看5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