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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第三批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点击查看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点击查看.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年11月11日09点30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100-2026-02157
3、项目名称: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第三批设备采购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30(万元)
6、最高限价:130(万元)
7、采购需求:
中医四诊仪(中医药AI智能诊疗系统及设备)1套、光谱热疗仪1台、超级神经治疗仪1台、眼动检测仪1台、脑波治疗仪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质保期结束。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1)专****点击查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符合小微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小微企业); 5.2****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本项目需求产品:中医四诊仪(中医药AI智能诊疗系统及设备)、光谱热疗仪、超级神经治疗仪、眼动检测仪、脑波治疗仪均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管理。 6.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自身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如有))。 6.3投标人为制造商的,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须提供自身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如有))。 6.4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6年10月22日至2026年10月28日,每天00:00至12:00,14:00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点击查看.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点击本项目公告中的文件下载链接。
3、方式:
****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或在供应商客户端点击项目参与/报名后,按照操作提示下载招标文件。未在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按以上要求点击项目参与/报名、下载采购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提交投标文件。操作指南下载地址:https://czt.****点击查看.cn/zchj/zIndex/details。投标过程中可咨询客服热线:400-****点击查看-9919, 027-****点击查看0911。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6年10月29日00点00分(**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11月11日09点30分(**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一毂清风投标人客户端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网》和《****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2.重点工作提示: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点击查看财政厅、****点击查看信息化厅《****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文件的要求: (1)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2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40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或电子交易平台提出。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管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齐安大道6号
联系方式:181****点击查看6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中环路40号天禧大厦7楼
联系方式:0713-****点击查看2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玲 华荣
电 话:0713-****点击查看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