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项目名称:2026年度卫生监督协管执法快速检测设备、实验室检测消毒仪器等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A包:7.5万元;B包:18.5万元
最高限价:A包:7.5万元;B包:18.5万元
采购需求:A包为卫生监督协管执法快速检测设备,包含声级计、数字式照度计、数字温湿度计、便携式风速仪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B包为实验室检测消毒仪器设备,包含高压立式灭菌器(生物安全型)、全自动核酸提取仪、程控光照生化培养箱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A包、B包均为合同签订之日起7天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成。
二、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1.满足《****点击查看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A包:
自 2023 年8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需提供1份供货业绩,需包含本项目采购清单中标记“▲”的且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或同规格的产品配送业绩(包含其中任意一个产品即可)。(备注:本项业绩为所投产品业绩;每份业绩须提供:(1)合同影印件;(2)与合同对应的能反映主要产品的配送清单,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主要产品配送清单,则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且能体现主要产品配送清单);
B包:
3.1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生产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
3.2投标人所配送产品为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投标人所配送产品为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注:本条请供应商按国家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国家规定无需注册或备案的,则可不提供。
3.3自 2023 年 8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供应商需提供1份供货业绩,需包含本项目采购清单中标记“▲”的且与本次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或同规格的产品配送业绩(包含其中任意一个产品即可)。(备注:本项业绩为所投产品业绩;每份业绩须提供:(1)合同影印件;(2)与合同对应的能反映主要产品的配送清单,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主要产品配送清单,则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且能体现主要产品配送清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8月19日至2026年08月24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
地点:****点击查看(丽山秀水商9-1010)
方式:报名即可领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或将相关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点击查看@qq.com进行线上报名)。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8月25日09时00分
地点:****点击查看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在完全响应询价文件要求且不超过采购单位项目最高限价的基础上,以有效最低报价为中标原则,该供应商的报价即为成交的合同价。响应文件必须密封,且在骑缝处加盖公章,通过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提交(邮寄地址参照本章第七条),如果超过提交截止时间则项目单位及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收该询价响应文件,一切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报价要求:投标报价包含货物成本、运输、人工、税费等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成交后采购人不增加任何费用,请投标供应商报价时综合考虑并进行合理报价。
3、供应商可以不对本项目的询价文件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为不可撤回。否则,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各投标供应商可自愿选择是否参与现场开标,未到场的投标供应商对开标过程不能提出质疑。参与现场开标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进行现场查验,(法定代表人参加现场开标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即可)。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市**县尧渡镇**路14号
联系方式:186****点击查看5602 (吴家奇)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点击查看
地 址:**县尧渡镇丽山秀水商9-1010
联系方式:133****点击查看7098(冯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