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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7-16 00:00:00
招标条件
-北环辅道工程(涉铁段)已由广****点击查看改革局以**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2505-440104-04-01-483417)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村改造专项借款、企业自筹资金等,招标人为****点击查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监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概况
2.1.1招标项目名称:**市瑶台**村改造项目(一期)市政道路项目-北环辅道工程(涉铁段)第三方检测监测服务
2.1.2工程建设规模:
建设内容:对**市瑶台**村改造项目(一期)市政道路项目-北环辅道工程(涉铁段)进行由招标人委托的工程质量第三方检测、监测及相关申报检测、监测技术成果审批等服务,并出具检测、监测报告。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主要内容:包括建筑材料检测、地基与基础检测、建筑结构检测、节能与智能检测、市政园林检测、防雷检测、市政工程材料、道路检测、给排水检测、照明工程检测、交通检测、桥梁与隧道检测、绿化检测、基坑支护检测、高支模监测、基坑监测等,按国家、地方相关规范和工程验收等要求必须检测和监测的项目,以及为工程验收提供依据的检测和监测项目,具体检测和监测数量及要求以招标文件、工程图纸、检测和监测方案为准。
2.1.3工程建设地点:
2.2招标范围:
2.2.1标段划分: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3最高投标限价:****点击查看080.00元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点击查看管理部****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点击查看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检测任务的成员)应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专项资质证书包括: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等)。
**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注:依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印发**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注:资质标准按《****点击查看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执行。
若为联合体投标,资质证书内的检测涵盖范围以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为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单位其具备的相应资质应与承接检测任务的单位提供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的分工内容一致。
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承担监测任务的成员)须具备以下资质其中任意一项(证书在有效期内):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③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分项)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主办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的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
3.7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各方)在****点击查看建设局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且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检测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3.8本公司近二年(2024年的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因以往检测和监测工作中存在伪造检测和监测数据、出具虚假检测和监测报告的行为被各级建设行政主****点击查看管理部门行政处罚或通报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申请人声明》第三条内容进行评审)。
3.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主办方必须为负责检测任务的单位。
注:(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公告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见附件二),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3)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主办**式员工,投标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4)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的被授权人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指令,并负责整个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责任;
(5)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人声明》”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3条单列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须带有效的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点击查看事业单位证明文件复印件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进行报名登记,只接受直接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4.2请于2026年7月16日至2026年7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时间,下同),在****点击查看(**市**区环市东路中环大厦31楼)进行报名登记获取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文件费500元/套,由招标代理机构收取,售后不退。
【注:由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
户 名:****点击查看
开户行:****点击查看银行****点击查看公司**东环支行
账 号:4400 1491 2010 5047 5738
备 注:项目名称+招标文件资料费】书面提出。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5日9时30分,地点为****点击查看(**市**区环市东路中环大厦31楼开标室)。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须手持有效的以下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5.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 招标单位:****点击查看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
| 地 址:**市**区瑶池西街29-33号二楼东侧01房 | 地 址:**市**区环市东路市政中环大厦31楼 |
| 联系人:杨工 | 联系人:米工 |
| 电 话:020-8386 9561 | 电 话:020-8382 7997 |
8.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瑶池西街29-33号二楼东侧
电话:020-****点击查看3036
招标监督机构:****点击查看
地 址:**市**区瑶池西街29-33号二楼东侧
监 督 电 话:020-****点击查看3036
招标人:****点击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查看
日 期:2026年 7 月 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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