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4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8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388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41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687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388条
立即监控
为完善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机制,认真落实《****点击查看办公厅 ****点击查看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精神,根据《**省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实施细则(试行)》《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技术指南》等要求,****点击查看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市级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事耕地建设与利用、生态**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土壤学、土壤化学、土壤环境化学、植物营养学、作物栽培学与耕作学、农业**与环境、生态学、生态修复学、环境生态工程、植物保护、土地**管理、地质学、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制图、农业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分析检测等相关领域的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拟申请入库专家应具有一定的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实践经验,主要任职于农业农村、自然**、水利、生态环境、林业等****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其他服务机构等单位。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业务素养和职业道德,廉洁自律,能够依法、公正、客观地履行评审职责;
(二)申报人须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5年且具有高级职称,或者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且具有中级职称任职满5年,或者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10年且持有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执业满5年,或者其他与上述条件同等水平的专业资格;
(三)具有较高的政策水**专业素质、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判断能力,熟悉补充耕地质量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等领域相关业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及标准规范,能够独立出具评审报告或意见;
(四)组织纪律观念强,遵守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相关管理政策制度规定;
(五)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全市范围内补充耕地质量鉴定、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资料审查、现场踏勘等工作;
(六)无违法犯罪或不良信用记录。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厅耕地质量相关专家库的人员,可以直接入库。
三、工作职责
为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管理、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工作中涉及的监督检查、技术咨询、业务指导和评审等工作提供服务;承担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中县级、市级的现场踏勘、调查评价、报告编制等鉴定评价工作;承担全市补充耕地质量验收、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其他相关工作。
四、申报程序
(一)凡符合条件且有意向参与的专家均可报名申请,如实填报《**市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专家库申请表》(附件1),将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工作业绩等佐证资料一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二)专家所在单位负责审核、推荐、汇总相关资料,填写《**市补充耕地质量鉴定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价专家库推荐表》(附件2),加盖公章后,于8月31日前同时将入库专家申请表、入库推荐汇总表、佐证资料电子版及其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对申请入库成员进行资格审查和综合评审,拟定市级专家库初步名单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纳入本市专家库,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联系人:陈晨;电话:0552-****点击查看928;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附件1:
附件2: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