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河清镇中心卫生院三个院区污水处理站运营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绵阳市安州区河清镇中心卫生院三个院区污水处理站运营外包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于 2026-07-17

招标详情

绵阳市安州区河清镇中心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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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点击查看处理站稳定运行,符合国家相关环保及卫生规范要求,实现“安全运行、达标运行、经济运行”的总体管理目标,现拟对****点击查看处理站运营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专业服务机构踊跃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点击查看处理站运营外包项目

(二)项目单位:****点击查看

(三)控制价:人民币80000元/年(大写:捌万元整)

(四)资金来源:单位自筹

(五)报价方式:本项目一次性报价,投标资****点击查看服务所需一切费用(含人工、药剂、设备维保、水质检测、税金、管理费等明细)。报价为年度服务总价,采购人不再额外支付。报价须为一次性最终报价,不接受有选择性报价。

(六)采购期限: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三年,合同实行一年一签。

(七)评定方式:在满足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质量和服务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出现最低报价相同的情形,由评审组根据服务方案、业绩等情况综合择优确定。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运维或环保相关业务。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点击查看医疗机构污水治理运维资质、排污配套服务及环保达标履约能力。

(三)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点击查看.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比选。

(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点击查看处理站设施操作及管理工作,排查整个污水处理系统,维修、更换损坏的设备,疏通理顺整套处理工艺流程,保障设施正常投用。

(二)****点击查看处理站日常调试,****点击查看处理站污水达标排放。若未达标排放,承担行政处罚责任。

(三)每周1****点击查看处理站进行巡检、检修,排查存在的问题,检查记录清单是否完整,按要求填写设备运行记录表、药剂添加使用记录表、余氯、PH自查记录表。

(四)根据采购人要求添加消毒剂,达到消毒要求,并提供消毒剂全套资质。

(五)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PH、余氯试纸条,并提供全套的资质。

(六)按采购****点击查看处理站的标识标牌,规章制度,表格记录。

(七)制定污水处理操作规程,****点击查看处理站进行设备维护保养,出具设备检修报告。

(八)制定维护保养计划,****点击查看处理站设备进行保养,并填写维护保养记录。

(九)检测工作须严格遵照采购人要求,以《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所列指标作为执行依据,检测频次按该标准规定执行,若标准更新则按新标准执行,并定期出具具备法定资质的检测报告。

(十)负责运行和维护等人员的安全和管理,承担工资、社保等待遇。维保单位运维人员应当敬业、专业、负责,并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十一)若上级部门提出污水处置的其他要求,须按要求执行。

四、比选申请文件组成

比选申请文件须提交正本一份,密封装订,封面应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名称并加盖公章。内容应包含:

(一)报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信用记录截图等);

(四)服务方案;

(五)费用测算依据及明细;

(六)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七)比选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参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五、递交文件及比选安排

(一)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20日17:00,逾期或未按要求密封、盖章的投标文件将视为不合规。

(三)递交地点:****点击查看采购办(**市**区河**外北街128号)。

(四)比选时间:2026年7月21日上午11:00(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比选地点:****点击查看三楼会议室。

(六)参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委派代表到场参加现场比选,未按时到场视为自动放弃参选。

(七)联系方式:侯老师138****点击查看0048。

六、其他说明

(一)比选申请人参与本次比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编制、递交文件、现场踏勘等)均由申请人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接受以到付方式寄送的邮件。

(二)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采购人有权终止或变更本项目,中选人不得据此主张任何形式的索赔或补偿。

(三)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点击查看所有。

****点击查看

2026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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