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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病房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拟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服务单位,比选活动由****点击查看主持,具体事宜如下:
一、比选项目概况
1.比选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病房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工程质量检测
2.比选人名称:****点击查看
3.项目地址:****点击查看医院
4.检测周期:自检测开始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二、比选服务内容
****点击查看病房环境提升改造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检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建筑材料
及构配件检测、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检测、地基基础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幕墙检测等,详见附件1检测清单
三、服务费用
1.本项目最高单价限价为390764.2元(含税),详见附件1:检测清单。
2.比选报价以下浮率形式报价,比选申请人所报下浮率(下称“K值”),且仅能报一个下浮率,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格式为XX.XX%。
3.各检测项目结算单价=对应检测项目含税单价×(1-K),所需产品及产品单价见附件
1:《检测清单》。
4.本次比选各项所需检测项目参数数量为暂定工作量,具体检测项目及数量按实际发生的项目及数量结算,比选人不保证检测项目参数的最低工作量。
四、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能力提供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
2.比选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格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或同时具备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五个检测专项资质(专项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证书;
3.根据****点击查看建设厅关于《**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号:闽建建(2025)1号)要求供应商在本项目业务所属设区市(**市)内设立固定检测场所,具备开展本项目检测工作的场地、设备及专业人员。须提供场所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备查。
4.比选申请人拟担任本比选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点击查看建设厅颁发的有效的检测试验人员岗位证书或依据**省住建厅发布的闽建办人[2020]3号文的规定提供比选申请人单位自行培训发放的检测工程检测岗位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比选申请人本企业人员,须提供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在比选时间截止期之前的三个月内出具的且自出具当日之前缴费时间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或由省级及以上级行政主****点击查看管理局或住建厅)颁发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
5.比选申请人或其现任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附上网页查询截图)。比选申请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点击查看.cn)查询结果全网页截图并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
6.比选申请人及其拟派出的人员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或处于从业限制期限内。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比选申请文件中应提交的证明文件详见附件 2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有意参加比选的企业须根据本比选公告规定的方式、时间和地点提交比选申请文件。
五、比选活动的时间、地点和联系方式
1.比选时间:2026年9月14日15:30;
2.比选地点:****点击查看1412室(地址:**市**区东乾路109号城发大厦14楼);
3.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2923;
4.监督部门:****点击查看国资委(联系电话:0598-****点击查看992)、****点击查看**公司(联系电话:0598-****点击查看883)。
5.公告媒介:在三****点击查看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点击查看.com/)公示。
六、比选活动程序
1.签到核验。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时间前将①比选申请文件(一式一份,无需密封)、②《报价函》(一式一份,须独立密封,格式见附件 3 )递交至比选地点。比选申请人代表应按时到场签到。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报价函》未独立密封的或比选申请人代表未按要求到场核验登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2.资格审核。比选时间开始后,由比选人核验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并审核比选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与到场人员不一致的,申请单位、比选项目名称等内容与比选公告内容不符的,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或未加盖有效印章的,其资格审核不通过,不得进入下一比选环节。
3.宣布办法。宣布本次比选办法。
3.1.比选办法。本比选项目采用竞价择优中选法。
比选申请人不得填报多个下浮率K值,且填报的下浮K值不得为负数,否则其报价无效。比选报价下浮率大写数值和小写数值不一致的,以大写数值为准。
①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3家时,本次比选失败。
②若资格条件、报价符合要求的比选申请人数量≥3家时,将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即下浮率K值由大到小排序),有效报价最低(即下浮率K****点击查看一中选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当出现二个或二个以上比选申请人的下浮率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序;以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申请书的签到号作为代表号(代表号不再另行抽取)进行随机抽取,先抽取出来的球号排序在前。
注:若出现以下情形,本次比选失败:
①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递交比选响应文件的供应商<3家。《比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报价函》(如有)不予拆封,现场退还供应商并作出书面记录。
②经审核,资格合格的供应商<3家。《比选响应文件》不予退还;《报价函》(如有)不予拆封,现场退还供应商并作出书面记录。
③经审核,资格、报价均合格的供应商<3家。《比选响应文件》、《报价函》(如有)均不予退还。
4.公示结果。公示比选结果。
5.发放通知书。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第一中选候选人发放《中选通知书》。
6.签订合同。中选人按照中选通知书要求的时间与比选人联系、商议,依照法律法规签订合同。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7.重新委托。中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中选单位的中选资格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无效的,比选人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比选。
七、其他事宜
1.若中选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与比选文件约定的税率(税率为 6 %)不一致时,双方应确保结算金额的不含税金额不变,税金按实际结算,因上述原因产生的其他费用由中选人承担。
2.中选的单位非不可抗力原因放弃中选的,或不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给比选人造成损失的,比选人有权进行索赔。
3.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如有发现,比选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予支付费用;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比选人有权对超过部分进行索赔。
4.本项目中选单位需与比选人、建设单位签署三方协议。费用由比选人统一申请,建设单位审批通过后,中选单位向建设单位开具增值税发票,建设单位据此向中选单位支付款项。
5.未列入本次检测清单的,材料及主体检测工程结算项目单价按《**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项目收费参考标准(闽建质安协检〔2023]3号)》收费标准的30%×(1-K);基础、基坑检测工程结算项日单价按明城发(2024)96号《**城发工程项目服务费收费指导价》×(1-K)。(潜在比选申请人如需了解明城发(2024)96号文请与比选人联系)
比选人:****点击查看
日期:2026年9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