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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活性炭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点击查看 | |||||||||||||||||||||||||||||||||||||||||||||||||||||||||||||||||||||||||
| 项目地址 | **省**市**区 | 项目类型 | 货物 |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行业分类 | 危险废物治理 | |||||||||||||||||||||||||||||||||||||||||||||||||||||||||||||||||||||||||
| 资金来源 | 国有80%, 私营20% | |||||||||||||||||||||||||||||||||||||||||||||||||||||||||||||||||||||||||||
| 项目概况 | 2.1服务地点:**市**区金新街道邢园路86号。 2.2招标控制价:200000元。(含税13%) 2.2.1 投标报价包含新碳供货、废碳回收、运输、装卸等全部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完成此项工作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等。 2.3 供货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分季度按需配送。 2.4 招标范围:含800碘值、8mm柱状活性炭(新碳)的供货、装卸、运输、废活性炭回收处置、自带设备输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储存设施内等。活性炭碘值不少于800mg/g,柱状直径8mm,符合招标人生产使用的其他要求。 | |||||||||||||||||||||||||||||||||||||||||||||||||||||||||||||||||||||||||||
| 公告名称 | 活性炭采购项目 | |||||||||||||||||||||||||||||||||||||||||||||||||||||||||||||||||||||||||||
| 公告媒体 | **阳光采购平台 | |||||||||||||||||||||||||||||||||||||||||||||||||||||||||||||||||||||||||||
| 发布时间 | 2026-06-12 16:00 至 2026-07-02 16:00 | |||||||||||||||||||||||||||||||||||||||||||||||||||||||||||||||||||||||||||
| 公告内容 | ****点击查看活性炭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致投标单位: 我司拟就****点击查看活性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活动,采用经评审的综合评估法选取承包商,现欢迎贵司参与投标。 1、招标内容: 报价含800碘值、8mm柱状活性炭(新碳)的供货、装卸、运输、废活性炭回收处置、自带设备输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储存设施内等全部费用。活性炭碘值不少于800mg/g,柱状直径8mm,符合招标人生产使用的其他要求。要求中标人需在招标人企业需求24小时内的运输距离,超过距离招标人可根据供方实际供货响应情况评定,可以视为不符合需方需求。 2026年计划24吨,每季度需求总量约4吨(以实际发生量结算),按招标人要求时间、需求量分批配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单次送货量约4吨。超送部分招标人无法储存的由中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项目概况 2.1服务地点:**市**区金新街道邢园路86号。 2.2招标控制价:200000元。(含税13%) 2.2.1 投标报价包含新碳供货、废碳回收、运输、装卸等全部费用,投标人自行考虑完成此项工作所需的一切相关费用等。 2.3 供货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个月,分季度按需配送。 2.4 招标范围:含800碘值、8mm柱状活性炭(新碳)的供货、装卸、运输、废活性炭回收处置、自带设备输送到招标人指定的储存设施内等。活性炭碘值不少于800mg/g,柱状直径8mm,符合招标人生产使用的其他要求(详见下表1)。 3、评标办法与标准
评分说明: 评委根据投标文件内容独立打分,取平均分作为投标人最终得分;****点击查看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报价较低者优先;若报价仍相同,环境检测服务承诺更优者优先;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废标:未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如无合法生产经营许可证、未提供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的;未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存在虚假材料或串通投标迹象的。 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4.1符合以下规定的条件: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点击查看管理部网站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点击查看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公共**交易平台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销售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之外的其他投标人,包括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点击查看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登记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点击查看小组,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及招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 6、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配送合格的产品,直至完成合同签订送货量止,甲方生产使用后石灰无质量问题,双方统一确认总送货量,乙方按要求开具符合要求的发票,甲方30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100%的款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开具符合要求的含增值税13%专用发票,甲方见票付款。 7、合同服务期:365个日历日,合同签订日起算; 8、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6 年7月 2 日14点 00 分 9、递交报价方式:报价之前请跟项目采购人了解项目情况后,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联系邮箱: ),****点击查看公司相关资料寄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市**区金新街道邢园路86号)。 10、项目评审地点:**省**市**区金新街道邢园路86号****点击查看综合楼会议室。 11、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招标人。 12、如投标人有证据说明招标过程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向我司投诉,我司查明后给予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相应投标人。 13、附录: (1)合同条款及格式 (2)报价文件格式 招标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姜邱伟 联系电话:139****点击查看1914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仅供参考) ****点击查看活性炭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点击查看 乙方: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活性炭采购 2、项目地点:**省**市**区金新街道邢园路86号 3、项目内容: (1)活性炭的采购及废活性炭回收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1、合同; 2、合同补充协议(如有); 3、招标文件; 4、乙方投标文件; 三、采购期 ◆ 365个日历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质量验收标准 (一)核心质量要求 1、碘值≥800mg/g; 2、柱状直径8mm; 3、为新碳,无杂质、无粉尘超标; 4、包装完整无破损、无泄漏,标注产品名称、厂家、重量、碘值、生产日期。 (二)验收流程 到货验收:乙方送货后,甲方3个工作日内完成外观、包装检查,同时随机抽样; 检测确认:1份样品甲方自检(外观、碘值快速检测),1份送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碘值、强度、水分、灰分等),7个工作日内出结果; 异议处理: 甲方发现不合格,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5个工作日内答复,不合格产品直接换货,检测费由乙方承担; 有争议的,找当地质检机构复检,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招标人权利和义务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质量标准、规格的活性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第三方检测报告、《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等资料; 有权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验收标准对货物进行检验,对不合格产品拒绝接收、要求换货或退货; 若乙方逾期交货、交货数量不足或质量不合格,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 有权对乙方的生产场地、质量管控流程进行不定期抽查(需提前 3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提前向乙方明确交货地点、交货时间、批次需求等信息,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卸货场地; 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货款(验收合格后,如无质量异议,应在 7 个工作日内付款); 妥善保管验收合格后的货物,按乙方提供的 MSDS 要求规范储存(干燥、通风、远离酸性物质),因储存不当导致产品质量变化的,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配合乙方完成换货、退货等善后处理,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 对乙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如产能、报价等)承担保密义务,保密期限为合同终止后 3 年。 (二)中标人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方式支付货款; (2)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必要的卸货协助及场地支持; (3)保证所供活性炭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4)提供完整的随货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近6个月内第三方检测报告(涵盖碘值、强度、水分、灰分等)、《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送货单; (5)按合同约定的交货时间、地点、数量完成交付,负责货物运输(含运输费用),选用防潮、防泄漏的包装; (6)运输过程中承担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直至货物交付甲方并验收合格; (7)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交付不符合约定,应在甲方提出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换货/退货,承担由此产生的运输费、检测费等全部费用; (8)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确保生产、运输环节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环保相关规定; (9)提供售后服务: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产品质量疑问或技术问题,乙方应在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提供解决方案; (10)废活性炭回收义务:乙方须按甲方要求同步回收等量废活性炭,回收频次、运输、处置方式须符合环保要求,并提供相应的转移联单或处置证明。 六、合同价款、调整与支付 1、本项目合同价款: 币种:人民币 合同包干总价(大写): (小写): ¥ 应纳税费: 不含税价格: 2、确定合同价款的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 3、合同价款调整和变更价款的确定 (1)合同价款的调整:项目为总价结算,不做价格调整。 4、付款方式:每季度供货及废碳回收完成后,双方确认数量,乙方开具合规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在30日内支付该季度合同款项的100%。 七、违约责任 (一)双方违约责任 逾期交付活性炭的,每逾期 1个工作日,按合同总金额的 5‰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7 个工作日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构成违约,除承担上述违约后果外,供方还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 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质量验收标准要求,供方应在需方通知后3日内负责免费更换,并按本条第1款的约定向需方支付延期交货的违约金;若拒绝更换、不及时更换或更换后仍不合格,需方有权解除合同,除承担上述违约金外,供方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若因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在质保期内,若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更换,费用由供方承担;若更换后仍存在质量问题,供方应在需方通知后3日内负责免费更换,若拒绝更换、不及时更换或更换后仍不合格,需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应退还需方所付全部款项,且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供方擅自解除或变更合同的,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如供方送货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供方应负责免费更换或退货退款,并向需方支付该批货款1倍的违约金。 发生上述任一情形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赔偿范围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及需方维权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担保费、公证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等)。 (二)通用违约条款 任何一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符合合同约定解除条件的除外),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30 %的违约金;若造成对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如仓储费、交通费等)。 本条款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补足差额部分;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也可同时主张(但累计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金额的30 %,特殊损失如重大行政处罚、第三方巨额索赔等除外)。 如有违约行为发生,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案件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 (三)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策调整等)导致双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遭遇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双方可根据不可抗力影响程度协商暂停履行、顺延期限或解除合同,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尽力减少损失。 八、争议解决 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或约定仲裁机构仲裁)。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时止。 十、附件 1、安全生产协议书 2、廉洁协议书 (以下无正文)
安全生产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点击查看 承包人(乙方):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活性炭采购项目 为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活性炭采购、生产、运输、交付全环节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法》《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实际,签订本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招标人责任 1、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接收场地,场地需干燥、通风、防雨,远离火源、热源及食品、饮用水存放区域,设置明显的“腐蚀性物品” 警示标识; 2、配备相应的防护用品(耐酸碱手套、护目镜、应急冲洗设备)及泄漏应急处理物资(干燥沙土、收集容器),接收人员需熟悉活性炭安全特性及应急处置方法; 3、按中标人提供的 MSDS 及储存要求规范存放活性炭,避免与酸性物质、易燃易爆物品混存,落实防潮、通风措施,防止受潮发热引发安全问题; 4、配合中标人完成装卸交付工作,提供必要的场地协调支持,若发现产品包装破损、标识不清等问题,及时与中标人沟通并做好记录。 (二)中标人责任 1、生产与质量安全责任 确保活性炭生产过程符合国家 GB/T 15957-2018《生石灰》、HG/T 2218-2018《工业氢氧化钙》标准,产品纯度、含水率等指标达标,无杂质超标导致的安全隐患; 具备合法的生产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通过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及 ISO45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提供加盖公章的资质复印件备查; 向甲方完整提供活性炭《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明确其腐蚀性、刺激性等危险特性,以及急救措施、泄漏处置方法。 2、包装与标识安全责任 采用防泄漏、防破损、防潮的专业包装(如内衬聚乙烯薄膜的编织袋),每袋净重误差不超过 ±0.5%,包装强度满足运输要求,避免运输过程中破裂泄漏; 外包装需印刷清晰、规范的安全标识,包含产品名称、危险性类别(腐蚀性物品)、生产厂家、应急电话、MSDS 附件标识等,符合《危险化学品包装通则》要求。 3、运输安全责任 委托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的运输单位承担运输任务,运输车辆需配备防泄漏装置、消防器材、应急处理工具,且车辆年检合格; 驾驶员、押运员须持有效的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熟悉活性炭的危险特性及应急处置方法,运输前接受专项安全培训; 制定合理运输路线,避开学校、居民区、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运输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做好防雨、防晒、防碰撞措施; 为运输过程中的活性炭购买足额保险(含货物运输险、第三者责任险),提供保险单复印件备查。 4、装卸与交付安全责任 装卸人员须穿戴防护用品(耐酸碱手套、护目镜、防护服),采用专用装卸工具,轻装轻卸,避免包装破损导致活性炭泄漏腐蚀; 交付时提前通知甲方,配合甲方在指**全区域(远离火源、水源、食品存放区)完成卸货,协助甲方进行外观检验,对包装破损的产品及时更换; 交付过程中若发生泄漏、洒落等情况,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清理现场(采用干燥沙土覆盖吸附,避免直接用水冲洗),防止污染环境或引发安全事故。 5、安全监督配合与隐患整改 自觉接受招标人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整改要求,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落实,不得拖延、拒绝;作业过程中发现突发安全风险(如设备异常、泄漏等),须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第一时间告知招标人,配合开展风险处置。 6、事故应急与责任承担 发生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组织人员撤离、开展先期处置,同时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招标人及相关主管部门,不得隐瞒、谎报或迟报;积极配合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及善后处理工作,承担因自身原因导致事故的相应责任及经济损失。 8、作业现场收尾 作业结束后及时清理作业现场,恢复场地原貌,排查并消除遗留安全隐患,经招标人查验确认后离场。 (三)安全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 1、发生安全事故后,双方应立即组织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配合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事故相关资料,不得阻挠或干扰事故调查。 2、事故责任认定按 “谁主管、谁负责”“谁违规、谁担责” 的原则,根据双方责任划分及事故调查报告确定责任方: 因招标人未履行安全告知、现场保障等责任导致事故的,由招标人承担主要责任,赔偿相应损失; 因中标人未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违规操作、防护不当等导致事故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赔偿招标人及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赔偿、财产损失、行政处罚费用、环境治理费用等),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因双方共同过错导致事故的,按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 3、对事故责任方的违规行为,除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应接受相关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 协议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书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与项目服务合同同时履行,合同终止后,本协议书关于事故责任追溯、善后处理的条款仍继续有效。 2、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甲方:****点击查看 乙方: 法定(或其委托)代表人签章: 法定(或其委托)代表人签章: 时间: 时间: 附件2: 廉洁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点击查看 承包人(乙方): 项目名称:****点击查看活性炭采购 为加强廉洁建设,规范双方的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廉洁从业的各项要求,双方签订本廉洁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廉洁从业规定以及相关行业规定。 (二)严格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及本协议条款,自觉履行权利和责任。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项目开发建设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洁制度,开展廉洁教育,公布监督部门和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倾向,有权利和义务及时给予提醒和纠正。 (六)发现对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应及时向指定的监督部门举报控告,也有权****点击查看机关举报控告。 (七)双方应互相配合,积极开展廉洁教育、学习和宣传活动,有配合对方履行本协议的责任。 (八)一方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廉洁宣传教育责任的,另一方有权利和责任要求对方履行和督促改进。 (九)一方因廉洁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时,另一方有义务积极配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第二条 发包人的责任 (一)发包人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发包人责任。 (二)发包人人员不得索要、接受承包人违反法规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股份等各种财物;不得索要、接受承包人违反法规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 (三)发包人人员不得索要、接受承包人对发包人人员或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的馈赠、赞助、费用报销、装修、旅游、疗养、健身以及各种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发包人人员不得索要、接受承包人为发包人人员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提供工作的安排、照顾和便利等;发包人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不得从事与本项目有关的项目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分包与施工、劳务等经济活动。 第三条 承包人的责任 (一)承包人作为项目的施工责任主体,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与规范,依照合同负责承担项目开发建设项目的进度、质量、资金控制,认真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 (二)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法规向发包人人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或股份等各种财物;不得违反法规向发包人人员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承包人不得对发包人人员个人或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提供馈赠、赞助、费用报销、装修、旅游、疗养、健身以及各种高消费娱乐等活动。 (四)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人员的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提供工作的安排、照顾和便利等;不得接受发包人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亲属亲友从事与项目有关的项目材料设备供应、项目分包与施工、劳务等经济活动的要求。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发包人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点击查看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承包人人员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承包人按照管理权限,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点击查看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若承包人存在违反本协议之行为,一经发现,承包人同意发包人有权暂停向承包人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并同意由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作为违约金。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均应由承包人负责赔偿,承包人对此充分了解且不持异议。 (四)若承包人向发包人行贿,或发包人向承包人索贿,承包人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甲方举报的,一经查实,有权对承包人处以1-50万元或者行贿金额5倍的处罚,涉及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承包人违反本协议约定,发包人有权将承包人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得参****点击查看公司的建设项目招投标。 第五条 其他 本协议书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在双方签署合同的同时签署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 发包人:****点击查看 承包人: 代表: 代表: 日期: 日期: ****点击查看 活性炭采购投标人文件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附件3: 投标承诺函 致: 根据贵方为项目的招标邀请,签字代表(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报价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 应至少包括以下文件:(均需加盖红章) □报价函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 □营业执照复印件 □报价一览表; □报价清单明细表; □其他(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次报价所报内容完全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报,所有内容都是真实、准确的。 2、报价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全部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报价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次报价有效期为 个日历天。 5、报价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与其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与本招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往**省**市**区金新街道邢园路86号****点击查看。 报价人名称: (盖公章) 报价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人授权代表职务: 联系电话: 地址:**省**市**区金新街道邢园路86号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系(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参加(采购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签署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报价单位: (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本人(姓名)系(报价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点击查看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采购单位)组织的(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本授权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移委托权。 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位: 部门: 职务: 报价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报价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须提供该委托书。 附: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附件6:营业执照复印件 附件7:业绩 附件8:资质 附件9:服务承诺(等) ****点击查看 活性炭采购价格标 投标人名称 : 日 期 : 附件10: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活性炭采购
单位:元 报价单位代表签字: 报价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 标段名称 | 活性炭采购项目 | 标段编号 | ****点击查看-01 |
| 报价方式 | 单价 | ||
| 采购控制价(元) | 200000 | ||
| 采购控制价(大写) | 贰拾万元整 | ||
| 评审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是否评定分离 | 否 | ||
| 是否递交申请资料文件 | 否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否 | ||
| 交货期(天) | 365 | ||
| 交货期说明 | 合同服务期:365个日历日,合同签订日起算; | ||
| 招标/采购范围 |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点击查看管理部网站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点击查看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公共**交易平台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销售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之外的其他投标人,包括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点击查看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登记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资格条件 |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网站等渠道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点击查看政府****点击查看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点击查看管理部网站等渠道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点击查看总局网站等渠道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渠道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公共**交易平台等渠道列入黑名单;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销售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之外的其他投标人,包括合伙制企业或者其他组织。(投标时须提供:****点击查看事业单位****点击查看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商登记证明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2)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 招标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6-06-12 16:00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6-06-17 16:0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6-17 16:00 | 澄清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6-18 16:00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7-02 16:00 |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线下获取 | ||
|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区金新街道邢园路86号 | ||
| 开标时间 | 2026-07-02 16:00 | ||
| 开标地点 | **区金新街道邢园路86号 | ||
|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名称 | ****点击查看 |
| 采购单位地址 | **高新区康富**侧、金海路东侧 | |
| 联系人 | 姜邱伟 | |
| 联系电话 | 139****点击查看1914 | |
| 对外监督人员 | ||
| 对外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