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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校园直饮水设备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切实守护师生饮用水安全,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同意,****点击查看学校官方微信面向社会发布公告,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在全部满足实质性服务要求前提下按最低价中选,遴选具备直饮水设备维保服务能力的优质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点击查看直饮水设备维护服务项目
2.服务地点:****点击查看校内
3.服务范围:我校校内现有30台大型直饮水机、9台小型直饮水机的全周期维护保养、核心耗材更换、故障维修、水质检测、清洗消毒、应急处置等全流程服务。
4.服务周期:1年(具体起止时间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5.项目最高限价:¥80000元(人民币大写:捌万元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本最高限价,超出限价的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履行本项目直饮水设备维保服务的专业技术能力;派驻现场的维保人员须持有净水技术相关培训合格证书及有效健康证;
3.所投用的滤芯、RO膜等核心耗材须为行业正规品牌,具备国家认可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符合食品安全相关国家标准。
三、核心服务硬性要求
(一)核心耗材质量与品牌硬性规定
1.滤芯、RO反渗透膜为本次维保核心耗材,须采用食品级材质,具备国家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仅限行业内主流正规品牌,严禁使用假冒伪劣、无资质、无品牌产品;
2.PP棉滤芯、颗粒活性炭滤芯、压缩活性炭滤芯、RO反渗透膜,每学期开学前必须全部更换一次;后置活性炭每两个月更换一次;沙罐滤料每学期更换一次,每学期开学前完成沙罐排污清洗不少于1次;
3.所有耗材更换须形成完整更换记录,留存学校总务处备查;更换下来的旧耗材须统一合规回收处置,****点击查看学校提交耗材回收处置凭证存档,不得随意丢弃。
(二)水质保障要求
1.维保期间,直饮水出水水质必须严格执行《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942005),检测项目包含: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耗氧量(以O计)、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粪大肠菌群,全部指标必须达标。
2.每学期必须委托具有CMA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校内直饮水出水水质开展抽样检测,出具****点击查看学校总务处存档;
3.学校将不定期开展随机抽检,抽检指标同上。若抽检不合格,供应商须立即停止相关设备供水、张贴暂停使用通知,24小时内完成整改并申请复检,复检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由此产生的所有整改、复检费用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出现1次水质抽检不合格,扣除当年服务费的5%作为违约金;累计出现2次水质抽检不合格,我校有权单方解除维保合同。合同解除后按实际有效服务天数结算服务费用,供应****点击查看学校造成的全部损失;****点击查看公司维保不到位、耗材不合格、处置不当等供应商原因引发师生饮水安全事故,供应商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经济赔偿及相应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受害师生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后续康复费用,以及校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应急处置费、公关协调费等全部合理费用。校方因紧急救治先行垫付的费用,供应商须在校方书面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逾期未返还的,校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直接扣除,****点击查看分校方保留追偿权。供应商还需积极配合校方及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与善后处置工作。
(三)设备运维与应急响应要求
1.日常巡检:每月不少于2次全面巡检,覆盖所有直饮水设备,检查设备运行状态、水路管路、电路系统、加热制冷系统、出水温度及流量等,同步开展TDS检测(合格阈值≤50ppm,TDS检测仅作为内部巡检参考指标,不作为CMA水质检测判定依据),对出水口/龙头进行消毒,及时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每学期开学初及期中,须使用食品级清洗剂,对设备内胆、水箱及管路开展全面清洗消毒不少于2次;所有巡检、清洗、检测工作须形成完整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2.故障响应:接到学校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响应;一般故障6小时内到场修复;紧急故障(如漏水、漏电、无法出水等)2小时内到场处置;夜间22:00后接到的非紧急报修,为不影响师生休息,于次日8:00到场处置(紧急故障仍须严格执行2小时内到场要求);除人为损坏外,故障维修所需的所有配件、耗材费用均由供应商承担;
3.应急处置:发现水质异常、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点击查看学校总务处报告,立即采取管控措施、快速处置,****点击查看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师生正常饮水。
(四)实地查看要求
建议各供应商报价前指派专人到我校总务处联系,实地查看所有直饮水设备的型号、数量、运行现状、安装位置等实际情况,充分掌握项目现场情况。未开展实地查看,不视为报价无效,但供应商自行承担因不熟悉现场造成报价偏差、维保方案不匹配等全部履约风险。
四、报价及谈判规则
1.本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谈判小组与各有效供应商开展技术、商务谈判,谈判结束后,各供应商提交最终报价;在全部满足本公告实质性服务条款的前提下,以最终报价最低者为中选单位。本项目报价为完成本公告全部服务内容的一年期总报价,包含所有耗材、配件、人工、CMA水质检测、运输、旧耗材回收处置、税费等全部费用,学校无需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若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以上(含50%),****点击查看小组经比对同期同类服务市场价格认为报价明显低于合理成本的,谈判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在谈判现场提供成本构成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如耗材采购发票、人工成本测算依据等)。供应商无法提供合理解释及有效佐证的,谈判小组有权将其响应作无效处理。
2.供应商须按要求填写报价函,报价函须加盖单位公章,密封后递交;
五、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1.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27日上午9:3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作无效处理;
2.递交地点:****点击查看总务处;
3.联系人:周老师,联系电话:135****点击查看3910;
4.投标文件须包含以下内容(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维保人员净水技术相关培训合格证书、有效健康证复印件;
(3)直饮水设备维保专项方案(含耗材品牌型号、更换周期、运维计划、应急处置方案、旧耗材回收处置方案等);
(4)正式报价函;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补充提示:中选供应商签订合同前,应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0%,即人民币____元。供应商须在签订合同前一次性足额缴纳。服务期内,若供应商发生违约行为,校方有权根据违约情节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保证金被扣除后,供应商应在接到校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足至原金额,逾期未补足的,校方有权暂停支付服务费或解除合同。服务期满且经校方确认供应商无违约情形后,保证金于服务期满之日起30日内无息退还。
六、其他说明
1.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违法分包;
2.学校****点击查看小组,对供应商的资质、服务方案、报价等开展综合评审,对未实质性响应本公告硬性服务条款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处理;
3.中选供应商须在接到中选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正式维保服务合同,合同条款以本公告为核心依据;
4.本公告发布媒介:****点击查看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止。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点击查看总务处负责解释。
5.****点击查看学校签订的正式维保服务合同,应以本公告及谈判记录为基本依据,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点击查看学校****点击查看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供应商在****点击查看学校管理信息、设备数据及其他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学校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本合同目的之外的用途。
****点击查看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