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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以下简称“招租人”)拟对位于**省**区打靶场的1块试验用地进行公开招租。本次招租采用公开询价、最高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承租人,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承租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编号:****点击查看
二、招租资产基本情况
1.土地位置:**省**市**区打靶场(**围墙,西至围墙,南至围墙,北至围墙)。
2.地块及面积:租赁土地面积30亩(具体界址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附属物包括围墙、灌溉机房1间。
3.土地现状:为南繁科研试验用地,地势平坦,具备基本耕作条件及灌溉设施(现有水井、灌渠等设施可无偿使用)。
4.招租用途:用于南繁科学试验,可种植各种农作物。承租****点击查看政府和主管部门的监管要求,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三、租赁用途及限制
1.租赁用途:仅限于南繁科学试验及农作物种植,不得用于非农建设或与农业科研无关的活动。
2.禁止事项:
(1)不得擅自改变租赁土地用途,不得搭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临时生产设施除外);
(2)不得挖掘取土、倾倒建筑垃圾或有害废弃物;
(3)不得将租赁土地使用权转租,如需转租必须经招租人书面同意;
(4)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经营活动。
3.特别要求:南繁试验结束后,土地不得搁置或撂荒。每年4月至9月期间,须****点击查看农业农村局要求合理安排养地(如绿肥种植、土地轮作等)。
四、租赁期限及租金要求
1.租赁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合同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租赁期内,承租人在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归承租人所有;期满后续租的,修建物及设施归承租人继续无偿使用;若不再续租,则修建物及附属设施归招租人所有。
2.报价方式:以每亩每年租金单价(元/亩/年)进行报价,总租金=单价×30亩×租赁年限(3年)。
3.租金底价:不低于人民币4000元/亩/年。最终租金以成交报价为准。
4.租金支付:租金按年支付,遵循先付后用原则。承租人应于合同签订后按约定时间(每年9月20日前)一次性付清当年租金。招租人负责开具税务发票,税费由招租人承担。
5.履约保证金:承租人须在合同签订时缴纳相当于年租金总额5%的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期满且承租人无违约行为的,招租人将无息全额退还。
五、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报价人须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书面承诺)。
3.具有南繁育种、农业科研或农作物种植经验者优先(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或说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报名及报价资料提交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2日15:00(**时间,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租仅接受电子邮件报名,不接受线下现场报名。报价人须将所有报名及报价资料以PDF格式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点击查看@163.com,邮件主题统一命名为“项目编号+报价人全称+报价资料”(示例:****点击查看_XX公司_报价资料)。
(三)报价资料要求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
(2)报价函(格式见本公告附件1,须明确报价单价及总价,加盖公章或签字);
(3)承诺函(格式见本公告附件2,须针对租赁用途限制等事项作出书面承诺,加盖公章或签字);
所有资料须清晰完整,缺件或不符合要求的报名将视为无效。
七、询价时间及方式
1.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9月12日15:00(**时间),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2.询价会议时间:2026年9月12日15:30(**时间)。
3.询价方式:本次询价采用线上视频会议方式进行(具体会议链接将于询价前1个工作日通过邮件通知各有效报价人)。
报价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准时参加线上询价会议,并出示身份证原件进行身份核验。
八、成交原则及结果公示
1.本次招租采用最高价中标原则,在符合资格条件的报价人中,报价最高者确定为推荐成交承租人。
2.若出现最高报价相同的情况,则由报价相同的承租人进行线上二次报价,二次报价最高者为成交承租人。
3.询价****点击查看集团官方网站(或招租人指定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推荐成交承租人确定为成交承租人。
九、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1.土地必须用于南繁科学试验及农作物种植,严格遵守当地监管要求。
2.承租人须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逾期10天以上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3.若承租人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土地、擅自转租或从事违法活动,招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4.租赁期内修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归属按合同约定执行。
5.因国家立法变动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按法律规定协商处理。
6.争议解决方式:协商不成的,提交合同履行****点击查看人民法院诉讼管辖。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2.招租人有权对报价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存在虚假信息,将取消其报价或成交资格。
3.意向承租人可自行前往现场踏勘土地现状,需提前联系预约(联系人:夏荫斌,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5759)。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租人负责解释。
十一、联系方式
招租人:****点击查看
联系人:夏荫斌
联系电话:189****点击查看5759
电子邮箱:****点击查看@163.com
联系地址:**省**市**区**路28****点击查看研究院(招租人办公地址)
附件1:报价函
附件2:承诺函
****点击查看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