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529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1条
立即监控
联系人3个
立即查看
可引荐人脉529人
立即引荐
历史招中标信息11条
立即监控
第一标段:超出CMA认定范围检测项目委托服务
最高限价:10.00万元(委托费用)。供应商报价超过10.00万元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一、项目概况
****点击查看现有CMA资质认定范围不能覆盖本次专项抽检的部分检测参数。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分包的规定,本标段采****点击查看中心CMA认定范围的检测项目,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完成,并由受托机构就分包项目单独出具检测报告。
二、委托检测内容
委托检测项目以本次专项抽检样品(大米、面粉、青稞、食****点击查看中心CMA能力范围的参数为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重金属(镉、铅、总砷,涉及GB 5009.15、GB 5009.12、GB 5009.11等)、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过氧化苯甲酰、苯并[a]芘、溶剂残留、乙基麦芽酚、TBHQ等。具体参数清单及对应方法标准详见附件。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之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2.持有省****点击查看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资质认定能力范围涵盖本标段拟委托的全部检测参数。不接受未取得对应CMA资质或资质范围不能覆盖拟委托参数的机构参与。
3.具备与委托检测任务相适应的样品接收、流转、保存条件及检测设备、专业人员。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分包合规特别说明
本标段受托机构不得将受托项目再次分包。受托机构就本标段项目出具的检测报告,不得加盖受托机构自身的CMA资质认定标志;受托机构应就分包项目以其自身资质单独出具报告,并在报告中注明分包关系及资质信息。受托机构应在响应文件中书面确认知悉并遵守上述规定。
五、采购方式与评审规则(综合评分法)
(一)采购方式。本标段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
(二)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及能力分55分、商务及服务分15分。评审委员会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
(三)评分因素及分值。
(四)定标规则。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及能力分高者优先。评审结果按程序公示后确定成交供应商。
六、公平竞争审查声明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不限定法人资格、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注册地、注册资本、成立年限,不以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作为唯一排除条件;供应商依法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满足与采购标的直接相关的法定资质和能力要求即可参与。
采购需求不限定或指定特定品牌、供应商、检验检测认证机构,不以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注册地、成立年限等不合理条件差别对待或歧视潜在供应商,不设置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批、备案或收费事项。供应商资格条件均与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直接相关。
第二标段:专项检测材料采购
最高限价:33.44万元(专项检测材料费用)。供应商报价超过33.44万元的,按无效响应处理。
本标段下设四个子包,各子包最高限价如下;供应商可对一个或多个子包响应,各子包报价不得超过对应子包最高限价,且合计不得超过33.44万元。
一、采购内容
本标段采购标的为完成60批次粮食专项抽检所需的试剂、标准品、耗材及仪器配件等。采购品目、规格、数量及技术要求以采购文件中的《采购需求清单》为准,主要包括:
1.子包一。通用试剂、标准品及检测试剂条/盒。 氯化钠、正己烷、石油醚、异丙醇、乙醚、氢氧化钾标准溶液、酚酞/百里香酚酞指示剂、四氯化碳、丙酮、盐酸/氢氧化钠标准溶液、三氯甲烷、冰乙酸、碘化钾、硫代硫酸钠标准溶液、甲醇、呕吐毒素/赭曲霉毒素检测试剂条、农药残留速测试剂盒、重金属标准品(汞、铅、镉、砷、铬、锰等)、真菌毒素免疫亲和柱(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呕吐毒素、玉米赤霉烯酮)、BHA/BHT/TBHQ标准品、加工精度标准样品等。
2.子包二:通用耗材。 C18色谱柱(多种规格)、固相萃取柱、玻璃纤维滤纸、碱式滴定管、取样工具(不锈钢镊子、药勺、取样铲、托盘)、水分铝盒、样品袋/接样盒、封口膜、标签纸、记号笔、自封袋等。
3.子包三:仪器软件系统升级。 安捷伦1260二代液相检测系统升级(适配荧光检测器),用于满足黄曲霉毒素、玉米赤霉烯酮、赭曲霉毒素A等项目的检测能力建设需求。
4.子包四:仪器配件。 珀金埃尔默PinAAcle 900T原子吸收光谱仪配套空心阴极灯(铝、镉、铬、铅、锰),粮油重金属快速检测仪荧光管。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响应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之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
2.涉及危险化学品(易制毒、易制爆、管控试剂)的品目,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经营许可资质;标准品/标准溶液供应商应能提供有证标准物质或可溯源至有证标准物质的证明文件。
3.仪器软件升级及配件类货物,供应商应具备原厂授权或能够提供与现有设备兼容并满足检测方法标准要求的替代方案(不接受无技术依据的兼容性声明)。
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采购方式与评审规则(综合评分法)
(一)采购方式。本标段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各子包分别组织评审、分别定标。供应商可兼投兼中,但须分别满足所响应子包的资格条件和报价要求。
(二)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100分,其中价格分30分、技术响应分35分、供货与质量保障分20分、售后服务分10分、类似业绩分5分。评审委员会按子包分别评审,按得分由高到低推荐成交候选人。
(三)评分因素及分值(各子包通用框架,具体细则见采购文件)。
(四)定标规则。各子包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分别排序;得分相同的,按报价低者优先;报价也相同的,按技术响应分高者优先。评审结果按程序公示后确定各子包成交供应商。
四、公平竞争审查特别说明
本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不限定法人资格、组织形式、所有制形式、注册地、注册资本、成立年限,不以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作为唯一排除条件;供应商依法成立、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满足与采购标的直接相关的法定资质和能力要求即可参与。
本标段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要求,采购需求中的品牌栏仅作为“品牌相当”的技术参照,不构成指定品牌;凡标注“或品牌相当”的品目,供应商可提供技术参数实质等同的其他品牌产品参与。采购需求不以供应商注册地、注册资本、成立年限、特定行政区域业绩等与履约能力无直接关联的条件作为资格门槛或评审因素。对确需原厂适配的仪器软件升级和配件,已在采购需求中载明现有设备型号及技术参数依据,不以此限定其他可提供同等功能兼容方案的供应商参与竞争。
五、供货与验收要求
供应商应按采购人通知的品目、数量和时间完成供货。验收时需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标准物质证书(适用时)、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明(适用时)等随货文件。检测试剂条、免疫亲和柱等有效期类产品,到货时剩余有效期不得少于总有效期的三分之二。
评审程序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报价是否超过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完整性及实质性响应情况。
2.详细评审。评审委员会按综合评标法对各供应商价格、技术、商务因素独立评分并汇总。
3.得分汇总与排序。按标段、子包分别汇总得分并排序。
4.推荐成交候选人。按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人,经公示及采购人确认后发出成交通知。
5.兼投兼中规则。第二标段供应商可对一个或多个子包响应,各子包分别评审、分别定标;兼投兼中不影响其他子包评审独立性。
公告期限及联系方式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采购方。****点击查看
3.地址。**自治区**市**区拥军北路3号
4.联系人。综合检验检测楼综合业务室207
5.联系电话。0896-****点击查看666
6.电子邮箱。****点击查看@sina.com
附件:
****点击查看
2026年11月3日
编辑:安亚彬
初审:杜浩
终审:李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