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市监管执法领域中小微企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监督检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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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卫生调查 开展职业卫生调查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收集用人单位相关资料。在资料收集阶段,如涉及工程技术资料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可结合职业卫生调查进行收集,包括用人单位概况;原、辅材料和产品情况;生产工艺及设备布局情况;职业病防护设施设置情况;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情况;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及工作班制情况;用人单位最近1次定期检测或职业病危害评价资料等,职业卫生调查应在正常生产状况下进行。 (2)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 通过职业卫生调查、工程分析、资料分析和检测检验等方法,对用人单位生产工艺过程、生产环境、劳动过程和特殊环境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来源、分布及其影响人员进行全面、客观和准确识别。 (3)现场采样和测量 开展现场采样和测量前,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制定现场采样与测量计划,准备符合采样与测量要求的仪器设备。采样和测量应在正常生产和排除人为干扰的情况下进行,应覆盖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全部工作场所和岗位,化学有害因素的采样对象(地点)及数量应符合GBZ159要求,物理因素测量对象(地点)及数量应符合GBZ/T189要求。 (4)实验室样品检测 对于化学因素样品,应按照GBZ/T160、GBZ/T300****点击查看实验室检测。检测设备的性能应满足检测方法要求,实验室环境条件应当满足仪器设备使用和检测方法要求。按资质认定批准的具体检测方法,在样品保存有效期内完成样品检测,并确保实验检测数据能够实时记录。采用适当的质量控制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有效性。 (5)出具定期检测报告 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编制定期检测报告,确保报告质量符合行业监管部门的要求,内容至少应包括:检测与评价依据、检测类别及范围、用人单位概况、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检测项目确定、现场采样与测量、检测结果分析与评价、检测结论、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