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说明:
1.交付期限为:零件发出后14天内。2.零件发出及运回由供应商承担(含费用),3.供应商最好在川内进行试验,不在川内的满足运输时间满足单边≤3小时。4.该项目暂定为5件产品,请供应商按照单件产品单类试验以XX试验XX元/小时/件进行报价,合同按2026年12月31日前实际送出进行试验的产品数进行结算。5.每件产品试验种类包含热循环、热真空、正弦振动,随机振动,爆炸分离冲击及功能性冲击试验,试验大纲联系技术负责人陈光浩136****点击查看8460。6.非我公司合格供方目录内供应商请报价时一并上传资质文件,因SM原因不可公开的,自行进行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