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县2023年产油大县项目(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二、项目预算资金:财政资金,人民币430000元(大写:肆拾叁万元整)
三、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项目区共布设150个土壤样品检测采集点,开展采样、制备、样品检测工作。检测指标包括:定量测定土壤容重、pH值、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铜、锌、铁、锰、硼、钼、硫、硅含量,交换性钙和镁(仅限于中性和酸性土壤,石灰性土壤不测),土壤铬、镉、砷、铅、汞含量。
2.项目区共布设100个油菜样品监测采集点,开展采样、制备、样品监测工作。监测指标包括:多菌灵、敌敌畏、毒死蜱等农药;铬、镉、砷、铅、汞等重金属含量。
(二)服务要求
1.根据结果编制土壤样品检测评估报告和农作物样品监测评估报告。
★2.土壤样品采集按《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_2911-2016)》进行。
★3.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组织实施,确保监测、试验、技术评估准确、科学。
4.需提供服务日志;作业完成后需提供乡镇汇总确认材料、农户签字花名册(并附农户签名现场佐证照片)、效果统计表、项目汇总资料、提供相应的作业过程水印图片并装订成册,****点击查看服务区域制作标语、标牌进行宣传和公示。
5.服务期内,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技术服务培训计划,以保项目顺利实施。
6.服务期内,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外业采集实施计划、分析测试实施计划和成果编制实施计划是为了本项目更好的实施。
7.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提供项目实施风险防控方案和应急保障措施方案。
8.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特点提供样品采集质量控制和样品检测质量控制。
9.供应商需提供后续服务支持并建立相应的服务机制,及时解决采购人的技术求助、技术问题等。
注:以上带“★”符号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4、支付约定:
(1)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服务结束后资料归档完成且经采购人审核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验收合格且提供等额的正式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20%。
★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验收方法: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质量及成果要求、技术指标、投标人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其他****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合同价款: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并通过的最终投标报价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保险、利润、储存、税费、管理、协助指导、培训、审计、售后服务费用等一切费用。
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7.1、甲方违约责任
(1)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中止:采购人擅自解除、中止或变更合同导致成交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
(2)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物费用,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因采购人原因延期付款的,供应商有权停止合同的履行,采购人除应及时支付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供应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人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7.2、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
(1)供应商擅自解除、中止或变更合同导致采购人权益受到损害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2)如因成交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采购人有权监督供应商服务过程,发现未按要求、标准提供服务等违约情形,采购人将下达整改通知书,供应商应在限期内整改。供应商拒绝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未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返还收取的费用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供应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约完成的,每逾期1日,供应商应承担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若供应商逾期时间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若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直接或间接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注:违约方就其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的损失应予以全部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直接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及因解决争议所致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违约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于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
7.3、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供应商仅承担鉴定费;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供应商承担产品召回、作物损失等全部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实施本项目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类似履约经验等。
(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置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3)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包含:①项目整体组织方案;②后续服务人员培训计划;③外业采集实施计划;④分析测试实施计划;⑤成果编制实施计划;⑥项目进度控制方案。
(4)供应商提供本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内容包含:①样品采集质量控制;②样品检测质量控制;③项目实施风险防控方案;④应急保障措施方案。
(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实施方案包括:①后续服务保障措施;②后续服务内容;③后续服务响应时间。
注:以上带★符号的项为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不满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名称:**县2023年产油大县项目(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二、项目预算资金:财政资金,人民币430000元(大写:肆拾叁万元整)
三、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1.项目区共布设150个土壤样品检测采集点,开展采样、制备、样品检测工作。检测指标包括:定量测定土壤容重、pH值、有机质、全氮、碱解氮、有效磷、速效钾、缓效钾,有效铜、锌、铁、锰、硼、钼、硫、硅含量,交换性钙和镁(仅限于中性和酸性土壤,石灰性土壤不测),土壤铬、镉、砷、铅、汞含量。
2.项目区共布设100个油菜样品监测采集点,开展采样、制备、样品监测工作。监测指标包括:多菌灵、敌敌畏、毒死蜱等农药;铬、镉、砷、铅、汞等重金属含量。
(二)服务要求
1.根据结果编制土壤样品检测评估报告和农作物样品监测评估报告。
★2.土壤样品采集按《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规程(NY/T_2911-2016)》进行。
★3.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相关技术规范和质量控制要求组织实施,确保监测、试验、技术评估准确、科学。
4.需提供服务日志;作业完成后需提供乡镇汇总确认材料、农户签字花名册(并附农户签名现场佐证照片)、效果统计表、项目汇总资料、提供相应的作业过程水印图片并装订成册,****点击查看服务区域制作标语、标牌进行宣传和公示。
5.服务期内,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技术服务培训计划,以保项目顺利实施。
6.服务期内,供应商需针对本项目特点提供外业采集实施计划、分析测试实施计划和成果编制实施计划是为了本项目更好的实施。
7.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特点及自身管理经验,提供项目实施风险防控方案和应急保障措施方案。
8.供应商应结合本项目特点提供样品采集质量控制和样品检测质量控制。
9.供应商需提供后续服务支持并建立相应的服务机制,及时解决采购人的技术求助、技术问题等。
注:以上带“★”符号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
★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
★4、支付约定:
(1)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服务结束后资料归档完成且经采购人审核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3)验收合格且提供等额的正式有效票据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剩余的20%。
★5、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验收方法:
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验收标准:
按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质量及成果要求、技术指标、投标人响应文件及有关承诺、合同约定条款进行验收,其他****点击查看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财政****点击查看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6、合同价款:合同价是供应商响应本项目要求并通过的最终投标报价的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人工费用、保险、利润、储存、税费、管理、协助指导、培训、审计、售后服务费用等一切费用。
7、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
7.1、甲方违约责任
(1)因采购人原因造成合同变更、中止:采购人擅自解除、中止或变更合同导致成交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时,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
(2)采购人未按合同约定付款:****点击查看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支付货物费用,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因采购人原因延期付款的,供应商有权停止合同的履行,采购人除应及时支付外,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供应商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采购人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7.2、成交供应商违约责任
(1)供应商擅自解除、中止或变更合同导致采购人权益受到损害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价款0.5‰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所受全部损失。
(2)如因成交供应商在履行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成交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采购人有权监督供应商服务过程,发现未按要求、标准提供服务等违约情形,采购人将下达整改通知书,供应商应在限期内整改。供应商拒绝整改或经三次整改仍未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返还收取的费用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4)供应商未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约完成的,每逾期1日,供应商应承担合同总价的0.5‰作为违约金,若供应商逾期时间超过15日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5)若成交供应商将本项目直接或间接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注:违约方就其违约行为造成对方的损失应予以全部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直接损失、对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及因解决争议所致的律师费、仲裁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供应商违约应当支付的赔偿金、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于未付款项中予以扣除。
7.3、解决争议的方法
(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采购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供应商仅承担鉴定费;服务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供应商承担产品召回、作物损失等全部责任。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点击查看人民法院管辖审理。
五、其他要求:
(1)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实施本项目的履约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类似履约经验等。
(2)供应商需为本项目配置服务团队,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以保障项目的顺利实施。
(3)供应商提供本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包含:①项目整体组织方案;②后续服务人员培训计划;③外业采集实施计划;④分析测试实施计划;⑤成果编制实施计划;⑥项目进度控制方案。
(4)供应商提供本项目质量控制方案内容包含:①样品采集质量控制;②样品检测质量控制;③项目实施风险防控方案;④应急保障措施方案。
(5)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实施方案包括:①后续服务保障措施;②后续服务内容;③后续服务响应时间。
注:以上带★符号的项为实质性要求,有负偏离或不满足,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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